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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运城统计师报名时间8月3日至12日

来源 :运城市统计局 2020-07-31

运城市2020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公告

  根据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0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统考办字〔2020〕1号)和《关于深化统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16号),现就我市2020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2020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及高级资格考试日期均定为10月18日(星期日)。

  初级资格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为:

  上午09:00—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14:00—16: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中级资格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为:

  上午09:00—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14:00—16:30 统计工作实务

  (注:初级、中级资格考试采取闭卷笔答方式。)

  高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9:00—12:00 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

  (注:高级资格考试采取开卷笔答方式。)

  二、考试大纲

  2020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高级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18年度的考试大纲。各级别考试大纲均已公布在国家统计局官网主页“网上办事”栏目内的 “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

  三、考试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2020年度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国统一报名平台为中国人事考试网,山西省网上报名开通时间为8月3日至8月12日,不实承诺或考试违纪报考人员现场核查为8月13日9:00-11:00,网上缴费时间为8月3日至8月14日,准考证网上打印时间为10月12日至10月17日,缴费和准考证打印网站为报名网站。

  准备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注册流程 照片审核处理工具

  报名流程信息填报照片审核等问题,加入统计师考试群:957988566,专业老师协助报名

  资格审核采用报考人员报名承诺、考后复核的方式进行,考后复核在合格标准公布后进行,具体通知将另行发布。成绩合格人员须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核,逾期未资格审核的,当年考试成绩无效。

  报名流程为:注册-学历核验-填写信息报名-缴费。报考人员应及早注册并完善注册信息,报考前需认真阅读报考条件说明(见附件1)。

  (二)考试报名试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须确认本人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等符合报名条件和要求;须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填写报名信息,确认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报考人员须提供真实、有效的电话等联系方式,确保联络畅通。报考人员须按照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参加考试。

  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不实承诺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按照告知承诺制规定,须在8月13日9:00-11:00本人持相关资料到山西省统计考办进行现场核查,核查后,方可交费参加考试。

  所需提交资料:

  ①《不实承诺或考试违纪违规报考人员承诺书》一份(附件2,加盖工作单位公章,本人签字);

  ②《资格考试报名表》一份(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③本人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要求:以上需提供的复印件纸张规格均为A4。

  未按照要求参加现场核查的,按考试报名无效处理。

  (三)考试合格标准发布后,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信息将在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成绩查询。考试成绩查询服务将于考试结束后两个月在网上开通,届时报考人员可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考试成绩。成绩查询服务开通后一个月内受理报考人员提交的成绩复核查询申请。

  四、考务费标准

  根据《关于调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晋价费字〔2003〕373号)文件规定,初级、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考务费为每人次90元,高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不收费。初级、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以最终缴费人员为准,未能成功缴费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

  五、考务咨询

  如有疑问,请致电运城市统计考办:0359-2096550。

  附件:1.关于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说明

  2.不实承诺或考试违纪违规报考人员承诺书

不实承诺或考试违纪违规报考人员承诺书

  本人自愿报名参加2020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因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不实承诺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 按照告知承诺制规定,须进行现场核查。本人郑重承诺如下:

  一、保证报名时所提交的报考信息真实、准确、有效。

  二、保证已认真阅读本次考试的《考试公告》并了解有关政策内容,能严格执行各项考试规定和要求。

  三、保证在考试过程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及相关规定,不舞弊或协助他人舞弊。如再有违纪、违规、违法行为,自愿接受有关规定做出的处罚决定、公示及通报。

  四、对违反以上承诺而造成不良后果,本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愿意接受相应处理。

  单位意见(盖章):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运城市统计局

  2020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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