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自治区统计局2019年高级统计师评审工作通知
来源 :宁夏自治区统计局 2019-05-07
中自治区统计局关于开展2019年高级统计师评审工作的通知
宁统字〔2019〕28号
各市、县(区)统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9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发〔2019〕32号)精神,现就做好2019年全区高级统计师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9年高级统计师评审继续采用考评结合的方法,考试合格方可参评。申报人员须如实填写申报评审材料,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对本人填报内容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做出书面承诺。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组织好申报推荐工作,做好申报前公示,按要求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各有关单位要严格坚持“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原则,逐级在审核记录表上签字,加盖公章。
二、2019年申报高级统计师评审人员登录宁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进入宁夏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注册,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30日,按照职称申报程序于2019年5月20日-5月30日报送纸质材料。
三、申报人员论文答辩由自治区统计局统一安排,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申报人员提供的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论文、外语成绩、计算机应用能力证书、二次(及以上)学历证书、继续教育合格证书、获奖证书、发明专利证书取得时间,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不做要求,对已往参加职称外语考试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并合格的人员,成绩可作为继续教育公需课学时。其中职称外语可代替公需课40个学时,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每个模块可代替公需课10个学时。
五、其他相关事宜按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宁人社发〔2019〕32号)的通知规定执行。申报人请登录宁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认真学习相关规定并下载表格。
宁夏回族自治区统计局
2019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