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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2019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

来源 :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07-01

2019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计局,泰州医药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383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9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19〕251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19年度统计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方式

  我市2019年度统计师资格考试将不再进行考前现场资格审查,改为考前资格抽查和考后资格审查。考前抽查将通过教育部学信网、省社保平台等政府共享电子平台进行大数据比对,核实考生学历、工作单位等信息;考后审查将在考前大数据比对基础上,由省、市统计主管部门多形式、多渠道核实考生报名信息。

  报名审核实行告知承诺制。考试报名操作须由报考人员本人完成,报名时须如实填报本人相关信息,承诺填报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签字确认本人符合本考试报名条件,并承担不实承诺的相关责任。

  对于提供虚假信息报名的考生,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并实施联合惩戒;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将会影响考生报考公务员或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对使用虚假信息报名等违规行为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通报其实际工作单位和有关国家监察机关。

  二、组织分工

  (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统计局共同负责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组织实施。

  (二)各设区市人事考试机构会同统计局业务部门负责考试报名和考前资格抽查(以下简称考前抽查)工作。省统计局负责对全部科目成绩达到相关标准的应试人员进行考后资格审查(以下简称考后审查)工作,并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省人事考试中心对考后审查中的疑难问题进行会商。

  (三)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网上报名审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咨询电话:86896090、86896181;

  市统计主管部门咨询电话:86839433;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咨询电话:86606582、86606581。

  三、时间安排和考区设置

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10月20日

09∶00~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初级)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中级)

09∶00~12∶00

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高级)

14∶00~16∶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初级)

统计工作实务(中级)

  统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原则上在各省辖市均设立考点,高级资格考试全省统一集中在南京市设立考点,具体考试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准考证网上打印时间:10月10日-10月20日,网上报名和准考证打印网址:泰州人事考试网。

  四、科目和作答方式

  (一)统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分为《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和《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2个科目,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分为《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和《统计工作实务》2个科目;初、中级科目试题均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每科考试时间均为2.5小时,采取闭卷笔答方式。高级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1个科目,试题题型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采取开卷笔答方式。

  (二)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专用答题卡)上作答。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或签字笔、2B铅笔、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的计算器、橡皮等文具。参加高级资格考试者,还可携带与考试相关的参考书籍、资料(非电子设备)入座。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 考场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五、考试管理办法

  考试成绩有效期为1年,报考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获得相应级别资格证书。

  六、报考条件

  (一)新报考人员报考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报名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1.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应具备高中毕业及以上学历。

  2.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1)中专毕业,从事统计及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取得统计专业初级资格。

  (2)大专毕业,从事统计及相关专业工作满6年。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统计及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

  (4)获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从事统计及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

  (5)获硕士学位后从事统计及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

  (6)获得博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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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1)获得统计学或相近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下同)博士学位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2年。

  (2)获得统计学或相近专业硕士学位,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统计师、会计师、审计师或经济师资格(以下简称中级资格)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3年。

  (3)获得统计学或相近专业本科学历或者学士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4年。

  (4)获得统计学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资格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6年。

  (5)获得非统计学或非相近专业上述学历、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后,其从事统计专业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报名条件中所指学历要求是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正规学历;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

  (三)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中专或大专院校的应届毕业生报考初级资格的,持学生证等有效证件即可。

  七、报名与考前抽查

  (一)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法,考生可登陆泰州市人事考试,点击相应的链接进行报名。特别提醒:请考生准确填写本人手机号码,系统将通过该手机号码自动反馈相关报名信息。

  (二)网上报名日期为2019年7月1日-7月15日,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注意事项,仔细对照报考资格条件,签订网上《报考承诺书》后如实填报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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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实施告知承诺制。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71号),本项考试报名实施告知承诺制,请各位考生仔细阅读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中的政策文件、报考问答,详细了解,正确操作。

  解读:统计师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深入解答

  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应试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上述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报考信息时,将收到本次报名审核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提示,需于7月15日前至市人社局(洪泽湖路66号主楼1205办公室)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联系电话:0523-86896090。

  (四)考前抽查。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将会同市统计主管部门从报考人员中随机抽取部分人员进行信息比对。考前抽查比对结果通过“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发布。

  (五)网上缴费。缴费时间为2019年7月19日-7月24日,报考人员可于7月17日起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查看比对结果。未被抽查和抽查结果无误的报考人员可进行缴费操作,考前抽查结果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报考人员缴费操作。报考人员如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或网上缴费不成功,视为无效报名。

  1.拥有支付平台所支持银行的银行卡,至当地银行营业网点申请电子口令卡或U盾并根据要求办理注册手续。

  2.银行卡及电子口令卡或U盾具体办理手续查看各银行相关帮助。(一张银行卡可为多名考生支付考务费)。

  (六)2019年统计师资格考试发票有两种领取方式,一是携带身份证原件至现场领取(传统发放模式);二是提供发票邮寄服务(邮资到付)。发票发放时间:2019年9月9日—9月20 日(不含节假日)。

  现场领取地点: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裙楼一楼11号窗口(泰州市洪泽湖路66号,市人民医院新院西北侧,从引凤路西大门进入后右拐即进入南裙楼一楼)。

  发票邮寄申请步骤如下:登录“泰州人事考试网”首页→点击进入“泰州人事考试不见面服务平台”→注册(输入姓名、身份证号即可)→进入主功能页面,选择“发票邮寄服务”功能板块→填写并提交相关个人信息(可申请多人)即可。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将在7个工作日内联系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公司进行发票邮寄服务。

  请考生于规定时间现场领取考试发票或申请邮寄服务,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联系电话:(0523)86888539。

  八、考后审查

  (一)审查对象。2019年12月上旬考试成绩合格线确定后,审查部门通过“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公布审查时间安排、考生陈述申辩期限和受理举报投诉电话等信息,并按规定进行审查。

  (二)审查材料范围。1.报考承诺书2. 学历证书3.报考高级统计师博士学历以下人员的中级资格证书。届时将向考生发送通知,考生根据通知要求网上报送相关材料。

  (三)上传补充材料。对考后审查结果有疑问的考生,资格审查部门告知其须在规定时限内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上传补充证明材料,逾期未上传的视为放弃审查资格。

  (四)审查结果公示。省统计局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共同对审查结果进行会商后,由省、市人事考试机构将符合发证资格的考生名单进行网上公示。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按有关规定处理。报考人员违反承诺,在考试报名时存在提供虚假信息、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行为,经查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将依法依规做出处理。

  九、证书发放

  成绩公布期满15个工作日之后,符合发证资格的考生可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下载打印本人《成绩合格证明》,《成绩合格证明》在我省范围内与职业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用。

  十、收费事宜

  根据原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苏价费〔2003〕124号、苏财综 〔2003〕41号)和原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同意收取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收费的复函》(苏综财〔2011〕96号)的规定,2019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按每人120元标准收取报名考试费用;高级资格考试按每人110元标准收取报名考试费用。

  十一、教材征订

  2019 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高级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18 年度的考试大纲。各级别考试大纲均已公布在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统计服务”栏目内的“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

  >>>2019年初、中、高级统计师考试大纲 | 2019年统计师考试教材

  十二、其他事项

  (一)关于人事考试失信惩戒。在考试报名中,个人或单位弄虚作假的信息将录入我市人事考试诚信不良信息库,并视情节轻重报送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纳入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失信行为严重的将列入市诚信“黑名单”,予以联动惩戒。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关于人事考试法治化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5年8月29日通过,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刑法修正案(九)新增了涉及考试工作相关条款,请广大考生认真学习,依法参考,避免因违反《刑法》规定而受到相应处罚。

  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泰 州 市 统 计 局

  2019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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