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事考试网2021年统计师考试报名通知
来源 :河北省人事考试网 2021-07-09
中关于2021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摘要)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印发的《关于2021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统考办〔2021〕1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2021年度我省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和高级(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2021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和高级资格考试日期均为10月17日(星期日)。
初级资格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为:
上午09:00--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14:00--16: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中级资格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为:
上午09:00--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14:00--16:30 统计工作实务
(注:初级、中级资格考试采取闭卷笔答方式)
高级资格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为:
上午09:00--12:00 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
(注:高级资格考试采取开卷笔答方式)
二、考试大纲
2021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高级资格考试大纲已在国家统计局官网主页“网上办事”栏目内的“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公布。
三、报名条件
根据《关于深化统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16号)规定,参加统计专业初、中、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报考条件遵照以下执行: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统计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二)具备良好的统计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自觉维护统计数据真实性,坚决抵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三)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照要求参加继续教育。
(四)报名参加统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第一、二、三项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及以上学历。
(五)报名参加统计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第一、二、三项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统计工作满10年;
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统计工作满6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统计工作满4年;
4.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统计工作满2年;
5.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统计工作满1年;
6.具备博士学位。
(六)报名参加统计专业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第一、二、三项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取得经济、会计、审计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数学、统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以上学历、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四、考试报名、资格审查及成绩查询
(一)2021年度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平台为中国人事考试网,我省网上报名开通时间为8月2日至11日,审核截止到8月13日。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截止时间为8月16日18时。10月11日至16日开通打印准考证。
(二)2021年度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报名条件核验核查、事中事后监管、不实承诺处理等重点环节工作。各设区市统计职改办在发布报考注意事项时,要特别提醒报考人员在报名前24小时完成用户注册并完善注册信息,报考人员报名时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报考条件。
(三)考试成绩查询服务将于考试结束两个月后在网上开通,届时考生可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考试成绩及合格标准。为方便考生查询,在准考证须知载明成绩查询网站为中国人事考试网,并提示考试结束两个月后可上网查询。省统计局完成成绩合格人员信息公示(河北省统计局官网和河北省人事考试网)和考后抽查核查工作,各设区市统计局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五、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2021年度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相关内容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或河北省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进行查阅。
(一)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方式且在线核查通过人员报名。注册后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在线核查通过,且提交报名信息后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在线核查通过报考人员,须本人签署《告知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完成网上缴费后即完成报名。
(二)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方式且无法在线自动核查人员报名。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无法在线自动核查的报考人员,填报相关报名信息后,同时提交报考人员自判断符合报考条件的证明材料图片,须本人签署《告知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各市统计考试机构将进行网上人工核查。报考人员及时查看资格审核状态,显示“通过”后完成网上缴费即完成报名。
(三)须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报名。具有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撤回承诺申请、在线自动核查未通过等四种情况之一的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有关证明材料图片,及时打印报名表。报考人员持有关材料,于8月13日前,按照属地原则到各市统计考试机构进行现场人工核查。
六、考生要求
1.考生要注意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及相关要求,严格履行告知承诺制,填报错误或提供虚假信息,由考生本人负责,并承担不实承诺的相关责任。
2.考生须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相关信息,并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3.考生务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齐全方可入场。对于在考试前一周内遗失有效身份证的考生,可携带由公安部门发放并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
4.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水笔,2B铅笔,橡皮,可以携带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5. 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各地应试人员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应试人员应试时,应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进入考点时需扫描健康码、接受体温测量(“河北健康码”显示为“绿码”且体温在37.3℃及以下方可参加笔试),全 程佩戴口罩。
七、高级统计师考试及申报评审有关事项
(一)申报评审高级统计师资格的人员,必须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高级统计师考评结合考试。考试合格后,符合《河北省高级统计师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要求,方可申报参加评审。
考试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发放国家统一印制的合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3年评审有效。省内合格标准,由省职改办与省统计局确定,报全国统计考办同意后执行,省内合格证书可参加下年度评审,逾期无效。
(二)申报高级统计师考试的人员,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限计算到2021年12月底。高级统计师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时间安排,按省职改办有关规定执行。
(三)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相关规定,各级机关公务员和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人员,可以参加高级统计师考试,但不得参加评审。
八、收费标准
按照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财政厅《关于统计专业职称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冀价行费〔2011〕31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初级考务费105元,中级考务费210元,高级考务费100元。
联系电话:0311-87043762,87045012
原文地址:http://www.hebpta.com.cn/hebpta/Item/2610.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