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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国家统计局令第23号)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9-02-12

国家统计局令

第23号

  《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已经2018年10月12日国家统计局第1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局长 宁吉喆

  2018年11月7日

  附件:附件1.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doc

  附件:附件2.《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新旧对照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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