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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2018年1-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较快增长

来源 :福建省统计局 2018-09-26

解读:2018年1-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较快增长

——福建省统计局贸易外经统计处高级统计师戴斌解读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数据

  1-8月,全省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9147.50亿元,同比增长12.1%,增幅同比提高0.7个百分点。

  从经营地看,乡村市场活力增强。1-8月,全省乡村市场零售额912.71亿元,增长15.2%,增幅同比提高1.4个百分点;城镇市场零售额8234.79亿元,增长11.8%,增幅同比提高0.7个百分点。

  从消费形态看,商品零售占主导地位。1-8月,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商品零售8237.07亿元,增长12.4%,增幅同比提高0.7个百分点,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达90.0%;餐饮收入910.43亿元,增长9.3%,增幅同比提高0.5个百分点。

  从商品类值看,基本生活、高品质和石油类商品较快增长。一是受食品零售价格上涨的影响,居民基本生活类商品稳步增长。1-8月,全省限额以上粮油食品类商品零售额增长26.2%,增幅同比提高10.6个百分点。二是高品质商品增长较快。1-8月,金银珠宝类商品零售额增长24.0%,增幅同比提高14.9个百分点;家具类商品零售额增长20.4%,增幅同比提高5.5个百分点。三是受油价上调等因素影响,石油类商品零售增速提升。1-8月,石油及制品类商品零售额增长14.4%,增幅同比提高12.2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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