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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10月份天津市消费品市场运行情况

来源 :天津市统计局 2019-11-25

  10月份,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2.8%。

  其中,限额以上单位餐饮收入同比增长4.4%,比上月加快3.8个百分点;限额以上商业单位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2.7%。

  附注

  1、指标涵义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指企业(单位、个体户)通过交易直接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

  2、调查对象

  批发、零售、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3、调查方法

  对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其他行业法人单位附营的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产业活动单位实施全数调查;对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实施抽样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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