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用工难”问题犹存普通技工缺口较大
来源 :陕西省统计局 2019-04-29
中为了解春节后陕西小微企业用工情况,省统计局在鄠邑区、耀州区、陇县、临渭区、华阴市、蒲城县、宝塔区、略阳县、西乡县、绥德县、洛南县,抽取62家小微企业开展了春节后小微企业用工情况问卷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全省小微企业用工情况整体与上年持平,企业用工薪酬持续上涨,企业成本持续加大,求职者对薪酬要求与企业给付水平差距扩大,普通技工招工缺口依然较大。
一、企业用工的基本情况
1、调查企业分布情况。全省调查有效单位62家,其中,制造业28家,建筑业10家,批发零售业13家,住宿餐饮业11家。
2、企业招工难度加大。本次调查企业共计划招工802人,实际招工314人,实聘比例为39.2%,与上年相比下降14.1个百分点,其中已招满企业12家,占被调查企业的19.4%,与上年相比下降5个百分点。有11.3%的企业认为不存在“招工难”问题;53.2%的企业认为存在,但不严重;33.9%的企业认为比较严重,1.6%的企业人认为非常严重。与去年相比,24.2%的企业认为“招工难”现象更加严重,62.4%的企业认为基本持平,6.4%的企业认为有所缓解。总体而言,小微企业用工较为稳定,实际招工情况与上年相比有所下滑,但未出现明显的用工萎缩现象。
3、普通技工缺口问题突出。调查企业认为招工缺口最大的是普通技工,占59.7%;其次是经营管理、高级技工人员,各占17.9%;科研人员占4.5%。
按行业分招工缺口较大的行业为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和建筑业,实际招工比例为29.0%、25.0%和28.9%;制造业招工较平稳达到49.7%,与上年相比基本持平,建筑业下滑的较为厉害,与上年相比减少了40.4个百分点,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分别减少了7.1个百分点和14.9个百分点。从工种看,招工缺口主要集中在熟练技术工人、水电暖安装人员、木工、瓦工、营销人员、餐厅服务人员及货物整理员等。
4、企业用工薪酬持续增加。与上年相比,企业用工薪酬有所增加。所有调查企业中,没有普通技工月薪下降的情况。维持上年薪酬水平的占38.7%,较上年减少0.3个百分点;薪酬涨幅在5%以内的占22.6%,较上年减少5.4个百分点;涨幅超过5%的占38.7%,较上年增加5.7个百分点。调查显示超过六成的被调查企业为员工涨了薪酬。
5、小微企业成为农民工就业的主要渠道。调查显示,农民工占员工比重在50%--70%的为59.7%,较上年增加了31.7个百分点;比重在30%--50%的为22.6%,较上年增加8.6个百分点;30%以内为14.5%,较上年减少了2.5个百分点。小微企业发展已出现两极分化趋势;外省到我省企业务工人员占员工比重在20%以下的为91.9%,显示小微企业仍为本地农民工就业的主要渠道。
二、影响小微企业招工的主要原因
1、高端人才缺乏和求职者薪酬期望过高与技能素质不对称。调查显示,46.8%的企业认为应聘人员素质和技能达不到岗位要求,技能和岗位不相适应;50.0%的企业认为求职者对薪酬期望过高影响了企业招工。反映出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生活成本增加,劳动者对薪酬的期望值在逐步增加;但以农民工为主体的小微企业应聘者长期以来参加技能培训不够,没有相应的知识储备和技能,达不到企业要求同时企业满足不了高端管理人才的需求;目前小微企业不但人工成本逐年增长,原材料、场地租赁等费用也水涨船高,无力承担过高的薪酬期望,两者之间的矛盾是造成招工难的关键。
2小微企业员工待遇及生活环境亟待提高。表现在:一是小微企业大部分员工长期工作时间较长、劳动强度大,加班频繁,工资待遇低,企业不能保障正常的休息时间。调查显示,建筑业月平均工资为291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了193元;制造业为2792元,与上年相比增加了452元;批发和零售业为1723元,与上年相比减少了43元;住宿和餐饮为1954元,与上年相比增加了209元。二是生产生活环境较差,缺少人文关怀。大多小微企业住宿较简陋、伙食差、文化生活单调。有的企业工价确定和计薪方法不够合理、透明度不高,拖欠工资现象时有发生。三是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期望以及物质精神享受需求高于父辈,工作耐受力低于父辈。
3、员工流动性和地区劳动力减少,求职人数下降。由于与发达省份相比我省经济发展发展水平低,经济活跃性差距较大,特别对于新生代的年轻人,个性发展,自由追求,更好的享受生活等方面的追求,造成了从业人员向经济更加活跃的地区流动。
4、企业文化建设与员工权益保障缺乏。小微企业秉承着传统的家族经营色彩,“业主”与员工知识结构偏低,无现代化经营管理模式,与员工很少互动,难以在员工中树立“爱岗敬业、以厂为家”的理念。职工合法权益难以保障。小微企业不同程度存在劳动合同签订率偏低,社会保险给员工购买不到位,员工没有“获得感”,员工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
三、几点建议
1、加强市场监管,完善就业信息服务网络,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严格把控产品质量,打击“黑作坊”及假冒伪劣产品,保障正常合法生产者的利益;加大执法力度,检查、督促小微企业落实好有关劳动保障的各项政策、规定,改善劳动条件。充分利用企业协会作用,全面掌握劳务供求信息,定期举办劳务招聘会,及时发布企业用工信息预测、预报,减少人员的盲目流动。保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落到实处,创造良好的用工环境,吸引劳动者在小微企业就业。
2、加大就业实用技术培训力度,实施“校企联动”育人。把提高劳动者技能作为提高全民质素、提高全社会劳动生产率的重要内容。各级政府要发挥引导作用,针对本地区经济特点,选择具有针对性的企业和院校加强合作,加强劳动者基础技能培训的组织、引导和管理,建立劳动培训制度,提高劳动者的整体素质;职业技术培训机构要接地气,及时根据市场需求调整和设置专业;用工量大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可以采取委托培训等方式,培养人才、吸引人才、留住人才。企业提高社会责任感,自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为员工缴纳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险,实行生活、技能补贴等制度,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增强人性关怀,企业要研究薪酬留人、事业留人、感情留人、职业发展留人的问题,提高企业品牌效益。
3、企业适当放宽部分行业就业人员年龄限制。随着社会老龄化程度的加重,农民工从业人员年龄也在加大,可考虑适当放宽部分行业从业人员年龄限制。
4、充分落实中央和省上扶持民营企业政策和措施,激发企业活力。加大政策落实力度,最大限度减免小微企业税费负担,降低小微企业运行成本,扶持小微企业尽快成长为行业骨干,提高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