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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广东高级统计师资格评审申报材料要求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07-20

  根据“广东统计信息网2017年高级统计师资格评审材料报送通知”可知:2017年广东高级统计师资格评审申报材料要求如下:

  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人应根据自己的专业技术岗位,对照国家、省的职称政策及《高级统计师资格评审条件》,如实填报并一次性提交下列材料(注:所有复印件必须有经办人签名、注明日期并加盖公章方为有效):

  1.《广东省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信息录入表》一份;

  2.《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份;

  3.免冠大一寸近期正面相片一张(贴在“贴资格证相片页”上);

  4.《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一式20份,其中一份为原件;

  5.学历证、中级资格证复印件各一份(地市报评材料由地市职改部门验证后交复印件,省直部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验证后交复印件),继续教育证书(2014年、2015年、2016年)、高级统计实务合格证原件各一份;

  6.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材料(年度考核和任职期满考核)登记表各一份(复印件需由人事部门验证盖章);

  7.业绩、成果材料。任现职以来的主要专业工作业绩、成果,即奖励证书、业绩证明,或作为专业技术主要贡献者完成的项目,获得社会、学术技术团体或专业主管部门评价、鉴定证书、文字评述材料各一式一份;

  8.论文、著作(代表作)。包括:学术、技术或专业论文、著作、译著及解决技术难题的专项技术分析报告或实例材料、制定的统计调查方案或统计报表制度等各一式一份(交原件);

  9.本人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报告(3000字以内)一式一份;

  10.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前公示表》一份(原件);

  11.申报人提交申报材料时,一并提交与个人工作经历相同的连续半年以上的社保凭证或人事主管部门(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在职证明等相关在职在岗材料。

  以上材料按顺序归类,用不易破损的硬纸皮档案袋密封并加盖骑缝章,将《送评材料目录》贴在档案袋封面,并在档案袋底部填写单位名称、申报人姓名、申报专业资格。未经密封盖章的材料不予受理。评审材料经单位报送评委会后,不得再对材料进行调整和补充。

  (二)申报材料的时效均截止于今年8月31日,其后取得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证等,不作为评审的有效材料。

  (三)申报材料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不符合评审条件;2.不符合填写规范;3.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4.未经或未按规定进行公示;5.其它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四)申报人应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gdhrss.gov.cn/zyjsrc)申报,同时按原申报渠道提交纸质申报材料。评审相关表格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表格下载栏目下载,《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通过系统自动生成。

  申报时间

  2017年度广东省高级统计师资格受理申报材料的时间为2017年8月21日至9月10日(休息日除外)。

  申报评审条件

  (一)资格条件

  高级统计师资格条件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高级统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90号)。

  (二)继续教育

  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申报评审时需提供2014年、2015年、2016年的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三)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不作统一要求,成绩仅作为参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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