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统计局2020年统计师考试报名通知
来源 :甘肃省统计局 2020-07-30
中关于2020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0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统考办字〔2020〕1号)要求,现就做好我省2020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责分工
我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统计局共同负责。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具体负责组织报名、网报技术支持、考务组织实施、合格人员资格证书发放等工作。省统计局人事处负责资格审核抽查、政策咨询等工作。
二、考试时间、科目及考场设置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20年10月18日(星期日)
1.初级资格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为:
上午 09:00-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 14:00-16: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2.中级资格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为:
上午 09:00-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 14:00-16:30 统计工作实务
(注:初级、中级资格考试采取闭卷笔答方式。)
3.高级资格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为:
上午 09:00-12:00 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
(注:高级资格考试采取开卷笔答方式。)
2020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高级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18年度的考试大纲。各级别考试大纲均已公布在国家统计局官网主页“网上办事”栏目内的“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
(二)考场设置
此次考试考场统一设在兰州。
三、报考范围及条件
根据《关于深化统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16号)规定,参加统计专业初、中、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报考条件遵照以下执行:
(一)报考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统计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2.具备良好的统计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自觉维护统计数据真实性,坚决抵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3.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照要求参加继续教育。
(二)初级资格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统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上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及以上学历。
(三)中级资格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统计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上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统计工作满10年;
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统计工作满6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统计工作满4年;
4.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统计工作满2年;
5.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统计工作满1年;
6.具备博士学位。
(四)高级资格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统计专业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上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取得经济、会计、审计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数学、统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以上学历、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五)报考初、中、高级的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均为2020年12月31日。
四、报名告知承诺要求
(一)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对本人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以及符合报考条件作出承诺,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告知书》(电子文本),承担不实、虚假承诺的责任。
(二)考试机构要加强考试事中事后监管,按一定比例随机抽取报考人员信息,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抽取的报考人员信息核实后及时反馈考试机构,对发现作出虚假承诺,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三)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应试人员将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记入黑名单。同时启动跨部门联动响应,接受“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失信应试人员信息将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五)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信息将在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举报。
(六)考试报名须由本人操作,报名期间因个人信息、考试科目、考试级别填报错误,以及错传照片、错误缴费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五、报名时间及程序
本次报名采取全国统一网上报名的方式。凡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及时登陆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网站。初、中级的报考人员选择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级)报名入口;高级的报考人员选择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高级)报名入口,按程序进行报名。
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本次考试报名采取属地化管理,现工作地或居住地为甘肃的报考人员方可在甘肃省报名参加考试。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8月3日9时至8月13日18时
资格审核时间:2020年8月3日9时至8月14日18时
网上缴费时间:2020年8月3日9时至8月15日18时
网上报名、信息填报、照片审核等问题,加入统计师考试群:957988566,专业老师协助报名!
(二)报名程序
1.考生注册。首次报考人员应提前注册,注册时认真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协议》、《注册须知》,如实、准确填写注册信息(请报考人员务必牢记用户名、密码等相关信息,以便随时登录查看报考信息)。已注册的报考人员不需要重新注册,但须提前补充完善注册信息。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核验结果,核验完成后方可报名。
2.上传照片。考生网上报名时,应按要求上传电子照片。须预先下载并使用报名系统指定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上传经该工具审核处理并保存后的本人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已经注册并成功上传照片的考生无需更换照片。未使用该工具审核处理而自行上传的照片,报名系统无法审核通过,考生将无法完成网上报名。
3.填报信息。考生完善注册信息后进入网上报名系统选择考试,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及考试报名操作流程,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书》,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填写报名信息,确认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我省“两州一县”(临夏回族自治州、甘南藏族自治州和天祝藏族自治县)考生,在“选择地市”栏目中,请务必按照本人工作单位所在地,选择相应的州或县;其它市的考生在“选择地市”栏目中,请选择“甘肃省省直”。
4.资格核查。注册时身份信息和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结果为“核验通过”的报考人员,报名信息确认后,系统自动审核报名资格,无需要人工审核,可直接缴费。
凡个人信息在线“无法核验”以及“核验不通过”的报考人员,须进行人工核查,人工核查分为网上提交资料核查和现场提交资料核查。
(1)网上提交资料适用人员范围及提供资料:
①具有中专以下学历或2002年以前取得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报考的人员,上传学历证书原件彩色图片;
②2008年9月以前取得学位的人员,上传学位证书原件彩色图片;
③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上传认证报告原件彩色图片(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参照执行);
④ 取得军校学历的人员,上传电子学历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彩色图片。
⑤报考高级资格的人员,必须上传中级资格证书原件彩色图片。
以上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点击“报名信息确认”后上传证明资料页面。如因个人原因上传图片模糊不清或上传错误导致无法通过资格核查,后果自负。
【提示】上传文件格式必须为“.jpg”,文件要求大于100KB,小于300KB。
(2)现场核查适用人员范围:
①报名信息确认后,网上提交资料不清楚或提交资料存在异常的人员;
②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不实承诺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
(3)现场核查提供资料:
①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下载的报名表1份,并签字确认;
②本人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原件和复印件;
③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报考高级资格的人员,须提供中级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网上缴费。报名成功后,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除政策因素外,原则上不予退费。资格审查通过后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登录甘肃政务服务网,选择便民服务专栏中的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在查询(打印)中选择票据查询打印功能,输入缴款码信息自行打印非税发票,发票只能打印一次。
收费标准: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有关规定,初级资格考试每人每科65元、中级资格考试每人每科63元、高级70元的标准收取考试报名费。
6.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请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点击所选考试打印准考证。
打印时间:2020年10月12日9时至10月18日15时
六、疫情防控要求
(一)考生应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在考前14天开始申领甘肃健康出行码“绿码”,关注“健康码”状态,每天进行体温检测打卡。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二)考生通过体温检测通道时,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有序接受体温检测。考生手机界面“甘肃健康码”为绿码且现场检测体温正常(<37.3℃)的考生方可进入考场。
(三)持“甘肃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按照甘肃省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要求,按人员来源地风险等级,落实相应的集中隔离或居家健康监测措施,并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符合要求的可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四)考生在参加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应及时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由专人负责带至临时隔离考场参加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并按相关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五)考生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低风险地区的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可以自主决定是否佩戴;备用隔离考场和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
(六)考生应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得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应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方可入场(两证缺一不可)。各级别考生严禁携带手机、智能手表、PDA、便携式手提电脑、有存储功能的计算器等考试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
(二)考试开始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开始后120分钟内,原则上不得交卷退场。请应试人员务必密切关注考试所在地交通、天气等各方面情况,提前熟悉考场路线和考场位置,准时参加考试。
(三)中初级试卷题目均为客观性试题,考生必须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填涂,注意对准答题号作答。答题卡所需要填写的内容须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高级考试均为主观性试题,考生必须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作答,答题字迹要清楚、工整。严禁将试卷、答题卡带出考场。
(四)中初级考试采取闭卷笔答方式,允许考生携带与考试相关的文具用品。
(五)高级考试采取开卷笔答方式,允许考生携带与考试相关的文具用品和参考书籍、资料。
(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七)考试结束两个月后公布成绩,届时考生可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
八、报名和考务咨询
(一)资格审核及政策咨询
省统计局人事处 联系电话:0931-8856132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广场南路13号统办三号楼22层2213室
(二)网报技术咨询
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 联系电话:0931-4810793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418号永利大厦24楼2401室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统计局
2020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