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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2018年统计师考试合格标准

来源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02-18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福建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2018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社局、统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统计局: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8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135号)文件,现将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统计专业初级、中级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72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20分)。

  二、张敏霞等84人取得中级资格,李勇等50人取得初级资格。

  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公布合格标准和发放资格证书等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福建省统计局办公室

  2019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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