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级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经济学基础知识》知识点讲解2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09-09
中 第二章 市场失灵与政府的微观经济政策
一、一般均衡与帕累托最优状态
所谓帕累托最优状态,是指资源配置的某种状态,在这种状态下,任何改变都不可能使至少一个人的状况变好而又不使任何人的状况变坏。如果改变既定的资源配置状态,可以使至少一个人的状况变好而又不使任何人的状况变坏,则称这种改变为帕累托改进。
一般说,达到帕累托最优时,会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交换最优;生产最优;交换和生产最优。
二、市场失灵
导致市场失灵的主要原因包括外部性、垄断、公共物品和信息不充分。
外部性:分有正的外部性和负的外部性。
正的外部性: 当市场主体的活动对其他成员的影响为下面影响,即其他成员从中获得好处时,这种活动导致的外部性称谓正外部性。市场主体承担的私人成本高于外部的社会成本,而其收益低于外部的社会收益,此即为外部性的特征。
负的外部性: 当市场主体的活动对其他成员的影响为负面影响,即其他成员因此而受到损失时,这种活动导致的外部性称谓负外部性。市场主体承担的私人成本低于外部的社会成本,而其收益高于外部的社会收益,此即为外部性的特征。
外部性的存在,在很大程度上与产权不明晰有关,而对产权的明确界定,市场机制通常无能为力。显然,市场机制在外部性面前推动了或部分推动了自己的作用,市场失灵在所难免。
垄断形成的原因主要有:
1.对关键资源或关键原材料的控制或占有;
2.专利制度;
3.规模经济;
4.准入制度。
在垄断条件下:一方面,消费者支付了较高的价格,却消费了较少的产品数量;另一方面,垄断者虽然实现了利润最大化,但是其生产能力并没有得到充分的利用。当然,在某些条件下,垄断也可以带来一些有利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垄断者可以投入雄厚的人力与物力进行科技创新;垄断者往往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有更强的竞争力。
公共物品:
排他性:指如果一个人消费某种物品,其他人就无法同时消费该物品;竞争性:指当一个人消费一个物品时,就减少了他人对这种物品的消费量。即有排他性又有竞争性的物品称为私人物品;既无排他性又无竞争性的物品是公共物品。
公共物品划分为纯公共物品与准公共物品。纯公共物品具有完全的非竞争性与非排他性,如国防和公海上的航标灯;准公共物品只具有部分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如高速公路和公海上捕鱼。
个人不出资负担公共物品生产的成本,而依赖别人生产公共产品以便自己不花任何代价地消费的现象,称为“搭便车”问题。
信息不完全: 在现实生活中,供求双方的信息通常具有不对称性或不完全性。信息不完全导致的后果通常包括逆向选择、道德风险和委托代理问题。
逆向选择是指由于交易双方信息不对称导致的劣质品驱逐优质品,进而出现调拨交易产品平均质量下降的现象;
道德风险是指人们在习了全额保险后不再采取预防行动,甚至采取更为冒险的行为,使发生风险的概率增大。如购买了医疗保险的人要求医生开一些不必要的贵重药品,买了火灾保险的业主不再费心检查火灾隐患,以及领取失业救济金的人不再积极找工作等;
委托代理问题是指所有者(委托人)与经营者(代理人)的预期目标不一致,从而导致两者的行为准则、价值取向不和谐甚至相互冲突。委托代理问题产生的条件是:委托人利益的实现取决于代理人工作的努力程度;委托人所要实现的目标不同于代理人利益的实现取决于代理人工作的努力程度;委托人掌握的信息少于代理人掌握的信息。
三、政府的微观经济政策
1.消除外部性的微观经济政策主要包括:使用税收和补贴手段、合并相关企业以明晰产权。明晰产权是消除外部性的最重要的举措。
2.对垄断进行公共管制的微观经济政策:
一是控制市场结构,避免垄断的市场结构产生;二是对垄断企业的产品价格进行管制;三是对垄断企业进行税收调节;四是制定反垄断法或反托拉斯法;五是对自然垄断企业实行国有化。
3.公共物品供给的微观经济政策:由政府来生产公共物品应是一种较好的选择。
4.规范市场信息的微观经济政策:规范和经常检查企业发布的广告信息和上市的财务信息,对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企业贪污进行严厉的打击,或者采用各种方式增加市场的透明度等等。
有时,通过某些有效的制度安排或者适当的措施,也可以消除信息不充分所造成的影响。比如,通过建立汽车、耐用消费品等产品的质量保证制度,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消除产品的逆向选择问题;
在保险市场上,保险公司可以建立投保人自我约束制度来解决道德风险问题;
一般来说,企业外部的竞争(例如企业间的收购和兼并)、经理市场的建立、企业内部约束机制的建立以及股东“用脚投票”(即抛售股票)的行为,都会对企业的经营者造成一种压力,迫使经营者为企业利润最大化而努力工作。但上述手段毕竟只是一种外在压力,为了使代理人所追求的目标在最大程度上与委托人所追求的利润最大化目标相一致,设计合理的企业经营者激励机制,例如利润分享制度,是解决委托代理问题的一种有效措施。
政府干预微观经济运行的根本目的:一方面要保证市场机制能够正常运转,发挥其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另一方面又能消除市场失灵所产生的消极后果,保证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大市场”和“小政府”是成熟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一种合理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