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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统计师《统计法规》章节讲义:第一章第一节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9-11-05

第一章 统计法基础知识

第一节 统计法的基本含义

  (变化)统计法是调整统计活动中发生的各类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称,它是由国家制定的关于统计活动的行为准则。

  统计法规定了统计的组织实施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在统计活动、统计管理工作中所形成的社会关系,包括统计行政机关的职权、职责,统计调查者的职责、职权,统计调查对象的权利、义务,违反统计法的规定或不履行职责、义务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

  统计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狭义的统计法仅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变化)广义的统计法是指统计法律制度,包括统计法律、统计行政法规、统计地方性法规、统计规章和统计规范性文件。

  统计法不是各类统计法律制度的简单罗列,而是一个有机的体系。

  统计法是我国行政法的一个组成部分。

  (新增)在我国有权制定统计法律制度的包括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具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具有立法权的地主政府及其有关部门。

  [例·单选题] 广义的统计法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  )。

  A.统计行政法规

  B.统计行政法规、统计地方性法规

  C.统计行政法规、统计行政规章

  D.统计行政法规、统计地方性法规、统计规章和统计规范性文件

  答案: D

  解析:狭义的统计法仅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广义的统计法是指统计法律制度,包括统计法律、统计行政法规、统计地方性法规、统计规章和统计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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