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统计师《统计法规》章节讲义:第一章第一节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9-11-05
中第一章 统计法基础知识
第一节 统计法的基本含义
(变化)统计法是调整统计活动中发生的各类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称,它是由国家制定的关于统计活动的行为准则。
统计法规定了统计的组织实施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在统计活动、统计管理工作中所形成的社会关系,包括统计行政机关的职权、职责,统计调查者的职责、职权,统计调查对象的权利、义务,违反统计法的规定或不履行职责、义务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
统计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狭义的统计法仅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变化)广义的统计法是指统计法律制度,包括统计法律、统计行政法规、统计地方性法规、统计规章和统计规范性文件。
统计法不是各类统计法律制度的简单罗列,而是一个有机的体系。
统计法是我国行政法的一个组成部分。
(新增)在我国有权制定统计法律制度的包括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具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具有立法权的地主政府及其有关部门。
[例·单选题] 广义的统计法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 )。
A.统计行政法规
B.统计行政法规、统计地方性法规
C.统计行政法规、统计行政规章
D.统计行政法规、统计地方性法规、统计规章和统计规范性文件
答案: D
解析:狭义的统计法仅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广义的统计法是指统计法律制度,包括统计法律、统计行政法规、统计地方性法规、统计规章和统计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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