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师考试《统计法基础》:会计科目和账户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02-15
中会计科目和账户
1、会计科目
是指按会计对象的具体内容即各个会计要素进一步分类的项目。
2、会计科目的分类:
(1)按反映经济内容的性质――资产类科目、负债类科目、所有者权益类科目、成本类科目和损益类科目。(注意此处与会计六要素的相同点和不同点)
(2)按提供核算指标的详细程度分类――总分类科目和明细分类科目。
总分类科目由财政部统一制定。明细分类科目除会计制度规定设置的以外,可以根据本单位经济管理的需要和经济业务的具体内容自行设置。
注意:资产类科目负债类科目损益类科目的具体内容。
3、会计科目是账户的名称。会计科目与账户的本质大体相同,最大的区别在于会计科目没有结构或格式,而账户有自己的结构或格式(T字账或丁字账)。
4、账户的分类与会计科目的分类相同。
5、通过账户记录,可以提供期初余额、本期增加发生额、本期减少发生额、期末余额四个会计核算指标。这四个会计核算指标之间的关系如下:
期末余额=期初余额+本期增加发生额-本期减少发生额
6、在账户的左右两方中,哪一方记增加,哪一方记减少,取决于所采用的记账方法和所记录的经济业务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