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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师考试《统计法基础》:编制综合指数的一般原则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01-16

  通过引入同度量因素,把不能直接加总的因素转化为同度量的价值量指标,然后通过价值量指标的对比来反映因素的综合变动。

  在编制数量指数的时候要以质量指标为同度量因素;

  在编制质量指数的时候要以数量指标为同度量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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