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正高级统计师职称评价基本标准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20-03-30
中一年之计在于春,时光飞逝。2020年统计师考试确定于10月18日举行,人事考试网报名一般安排在6月中旬开始,考生需要提前关注今年的政策变化,以备考试的不时之需!
人社部和统计局两部门于3月2日发布了深化统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意见中指出正高级统计师评价标准如下: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统计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二、具备良好的统计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自觉维护统计数据真实性,未参与过统计数据造假。
三、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照要求参加继续教育。
四、统计专业人员申报各层级职称,除必须达到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分别具备以下条件:
正高级统计师
1.熟练掌握系统的统计知识,理论功底深厚,业务知识丰富。掌握统计发展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能将国内外最新技术应用于工作实践。
2.在统计专业技术团队中发挥带头作用,在指导、培养中青年技术骨干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在统计人才培养方面具有重要影响力。
3.熟练掌握统计方法制度、调查理论和操作技能。能够对社会经济问题进行系统的调查研究,写出高水平的统计调查报告或高应用价值和学术水平的论文,能够对统计理论、统计制度和统计方法进行科学研究,提出有重要价值的建议。
4.组织完成统计理论、改革、技术等方面调查研究和课题设计,独立承担本领域关键技术问题的指导,取得显著社会经济效益。
5.一般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取得高级统计师职称后,从事与高级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6.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等次及以上。
7.具有经济、会计、审计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数学、统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相近副高级职称,可依据学历资历条件,直接申报正高级统计师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