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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从业资格证《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考点:统计用区划代码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11-28
中统计用区划代码由12位代码组成。在统计工作中,各级统计部门不编制县以上行政区划代码,统一采用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县以上行政区划代码由1~6位代码组成。县以下区划代码由7~12位代码组成,按照国家标准《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GB/T10114-2003)和国家统计局制订的村级代码编制规则编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是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该标准对我国县以上行政区划的代码做了规定,主要适用于按行政区划处理、检索和交换信息。行政区划代码是指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的代码,用6位阿拉伯数字分为3层,每层2位,分别代表我国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区、市、州、盟)、县(区、市、旗)的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