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从业资格证考试《统计法基础知识》试题及答案(1)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02-01
中31.下列有权制定地方性统计法规的是( )。
A.省级人民政府
B.国务院各部门
C.地级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D.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答案:D
解析:根据《宪法》、《地方组织法》、《立法法》的有关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在不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
32.统计法的调整对象是人们在统计活动中所形成的( )。
A.社会关系
B.协调与被协调关系
C.服务与被服务关系
D.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答案:A
解析:统计法是调整统计部门在管理统计工作、进行统计活动过程中与其他相关方面发生的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称。
33.我国已经形成了( )的统计管理机制。
A.各地政府各自管理
B.中央统一领导
C.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D.各级人大及常委会领导
答案:C
解析:《统计法》第三条确定了国家建立集中统一的统计系统,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统计管理体制。
34.《统计执法检查规定》在性质上属于( )。
A.统计行政规章
B.统计行政法规
C.统计法律
D.部门规章
答案:A
35.下列有权制定地方性统计法规的是( )。
A.省级人民政府
B.国务院各部门
C.地级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D.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答案:D
解析:根据《宪法》、《地方组织法》、《立法法》的有关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在不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
36.我国统计法调整的范围主要是( )。
A.民间统计
B.政府统计
C.涉外统计
D.我国境内的所有统计调查
答案:B
37.使“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统计管理体制法律化的文件是( )。
A.《关于加强统计工作充实统计机构的决定》
B.《关于加强统计工作的决定》
C.《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D.《统计法实施细则》
答案:C
解析:国务院分别于1979年和l984年发布了《关于加强统计工作充实统计机构的决定》、《关于加强统计工作的决定》,明确了“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统计管理体制。l983年12月颁布、1996年第一次修订、2009年第二次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将这一统计管理体制法律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