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证

导航

2019年中学教师资格证综合素质高频考点:法律责任

来源 :考试网 2019-09-27

  考点6教育法律法规(法律责任类)

  (1)违反国家财政制度、财务制度,挪用、克扣教育经费的,由上级机关责令限期归还被挪用、克扣的经费,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教育法 71】

  (2)结伙斗殴、寻衅滋事,扰乱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教学秩序或者破坏校舍、场地及其他财产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教育法 72】

  (3)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教育法 73】

  (4)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举办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予以撤销;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教育法 75】

  (5)在招收学生工作中徇私舞弊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退回招收的人员;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教育法 77】

  (6)侮辱、殴打教师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行政处罚;造成损害的,责令赔偿损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教师法 35】

  (7)国家工作人员对教师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教师法 36】

  (8)违反国家财政制度、财务制度,挪用国家财政用于教育的经费,严重妨碍教育教学工作,拖欠教师工资,损害教师合法权益的,由上级机关责令限期归还被挪用的经费,并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教师法 38】

  (9)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予以劝诫、制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未成年人保护法 62】

  (10)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招用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的,由劳动保障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未成年人保护法 68】

  (11)营业性歌舞厅以及其他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营业性电子游戏场所,违反本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不设置明显的未成年人禁止进入标志,或者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的,由文化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责令停业整顿、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部门吊销营业执照。【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55】

  小提示:关于法律责任类的知识,大家可能会想:我们又不是学法律的,这些责任认定什么的,臣妾根本不会啊!其实,对于这个知识,考查的难度并不高,只需要同学们结合法条的表述,弄清楚在什么情况下需要承担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并且把一些数字类信息(如: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记得住就可以了。

  【真题回顾】

  (2015年上半年全国教资真题)某县教育局长马某挪用教育经费,建造教育局办公大楼,对于马某,应当依法( )。

  A.给予行政处分

  B.给予行政拘留

  C.责令其具结悔过

  D.责令其赔理道歉

  【答案】A

  【解析】《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违反教育经费规定,不按照预算核拨教育经费的和违反国家财政制度、财务制度,挪用、克扣教育经费的,视情节予以行政处分或追究刑事责任。”故正确答案为A。

 查看更多试题内容请点击下载:

  【焚题库】2019教师资格证考试题库【历年真题+章节题库+考前密训试题】

欢迎加入教师资格证交流群:768138006。教师资格考试报名 ,还能和考友一起学习交流!

分享到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