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学教师资格证综合素质高频考点:法律责任
来源 :考试网 2019-09-27
中考点6教育法律法规(法律责任类)
(1)违反国家财政制度、财务制度,挪用、克扣教育经费的,由上级机关责令限期归还被挪用、克扣的经费,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教育法 71】
(2)结伙斗殴、寻衅滋事,扰乱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教学秩序或者破坏校舍、场地及其他财产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教育法 72】
(3)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教育法 73】
(4)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举办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予以撤销;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教育法 75】
(5)在招收学生工作中徇私舞弊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退回招收的人员;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教育法 77】
(6)侮辱、殴打教师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行政处罚;造成损害的,责令赔偿损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教师法 35】
(7)国家工作人员对教师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教师法 36】
(8)违反国家财政制度、财务制度,挪用国家财政用于教育的经费,严重妨碍教育教学工作,拖欠教师工资,损害教师合法权益的,由上级机关责令限期归还被挪用的经费,并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教师法 38】
(9)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予以劝诫、制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未成年人保护法 62】
(10)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招用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的,由劳动保障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未成年人保护法 68】
(11)营业性歌舞厅以及其他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营业性电子游戏场所,违反本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不设置明显的未成年人禁止进入标志,或者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的,由文化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责令停业整顿、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部门吊销营业执照。【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55】
小提示:关于法律责任类的知识,大家可能会想:我们又不是学法律的,这些责任认定什么的,臣妾根本不会啊!其实,对于这个知识,考查的难度并不高,只需要同学们结合法条的表述,弄清楚在什么情况下需要承担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并且把一些数字类信息(如: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记得住就可以了。
【真题回顾】
(2015年上半年全国教资真题)某县教育局长马某挪用教育经费,建造教育局办公大楼,对于马某,应当依法( )。
A.给予行政处分
B.给予行政拘留
C.责令其具结悔过
D.责令其赔理道歉
【答案】A
【解析】《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违反教育经费规定,不按照预算核拨教育经费的和违反国家财政制度、财务制度,挪用、克扣教育经费的,视情节予以行政处分或追究刑事责任。”故正确答案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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