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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青岛市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及领取教师资格证书通知(第二批次)

来源 :青岛市教育局 2017-07-25

  经青岛市、各区(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定,现将2017年青岛市教师资格第二批次认定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请教师资格申请人按以下要求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

  一、领取时间

  2017年7月24日—7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二、领取地点

  请申请人到受理本人教师资格申请材料的确认点领取(李沧区的领取地点有调整),办公地址如下:见附件。

  三、有关要求

  1.按时领取相关材料。申请人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或军人武警人员证件)原件,按时到相应确认点领取相关材料。如申请人无法亲自领取,可委托他人持申请人和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代领。领取的材料包括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2.妥善保管好相关材料。根据上级相关规定,教师资格证书由申请人自行妥善保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及时交申请人档案管理部门,存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损毁不补。

  原标题:关于公布2017年青岛市教师资格第二批次认定结果及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相关事宜的通知

  点击下载>>>

  青岛市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地点.xlsx

  教师资格第二批次认定通过人员名单.xls

  青岛市教育局

  2017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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