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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利津县教师资格证书领取公告(第二批次)

来源 :利津教育局 2017-07-19

2017利津县教师资格证书领取公告(第二批次)

  利津县教育局2017年第二批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圆满结束,现将领取教师资格证书有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人员范围

  在利津县教育局申请本次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且已通过人员。

  二、领取时间

  2017年7月20日至2017年7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三、领取地点

  利津县教育局102房间(利津县大桥路58号)。

  四、须持材料

  (1)本人身份证(代领需持本人及代领人双方身份证)。

  (2)应届毕业生须持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五、注意事项

  (1)领取人领证签字并核对证书的信息无误后方可离开。

  (2)领取的证件包括:教师资格证书一本、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存档材料一份。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若教师资格证书遗失或损坏,必须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按相关程序到发证机关申请补办,否则不予受理,请妥善存档保管。

  原标题:关于领取2017年第二批次教师资格证书的公告

  利津县教育局

  2017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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