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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秋季浙江开化教育局教师资格证认定公告

来源 :开化县教育局 2020-09-24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浙教资中心〔2020〕5号)文件精神和工作安排,现将开化县2020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衢州市教育局负责全市“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开化县教育局负责当地“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

  开化县范围户籍和办理开化县居住证且在有效期的申请人可向开化县教育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的申请者,网上申报应与本人合格证明上教师资格种类及学科专业相一致。

  二、认定对象

  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者,应在其取得毕业证书后向认定机构申请相应的教师资格(在本省高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生,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可在毕业前向就读学校所在地提出认定申请;对于提交认定申请但没有按期拿到毕业证的,本次申请无效,不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三、网上报名

  我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统一实行网上申报(不接受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 2020年9月23日8:30—10月15日17:00。(10月1日-10月8日期间中国教师资格网维护关闭。)

  四、报名方式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详见“教师资格认定用户手册”。

  五、现场确认 申报“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应按照要求参加“开化县认定机构”组织的现场确认。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1.确认时间:10月19日-20日的8:30-11:30和14:00-17:00。现场确认网络工作时间将于10月20日17:00关停,请申报人员(必须申报者本人)务必备齐所需的所有材料、按期参加现场确认,逾期恕不受理。

  2.确认地点:开化县行政服务中心(开化县华埠镇凤凰南路2号)一楼A区无差别受理窗口。

  3.随带材料:

  (1)身份证;

  (2)户口簿或居住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原件;

  (3)近期本人1寸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制作教师资格证书(须与系统中上传的电子照片为同一底版,上传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200K);

  (4) 开化县中医院(指定医院)出具的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合格证明(体检表格医院提供或到浙江政务服务网开化县-部门导航-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办事指南下载);可在现场确认前15天进行体检,体检表可用电子照片。电子照片须与系统中上传的电子照片为同一底版。

  (5)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需提供服役部队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4.网上申报时认定系统对学历、考试、普通话等信息验证通过的,无需携带以下材料;未通过的,必须携带相应材料:

  (1)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请准备学业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打印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前入学的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全日制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不提供此项证明);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六、结果查询

  申请人可适时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个人各个申请时段的状态。申请状态一般有6种,即“网报成功,等待现场确认”“申请材料不全”“已现场确认,等待资格审核”“审核通过未编号”“审核通过已编号”和“认定未通过”等。其中,“审核通过未编号”“审核通过已编号”表示已通过教师资格认定。

  通过开化县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教师资格证书通过邮政快递送达,网报时必须填写详细的通讯地址确保教师资格证书准确送达。

  点击下载>>>

  附件1:教师资格认定用户手册.doc

  附件2:体检表.doc

  开化县教育局

  2020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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