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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浙江金华市婺城区教师资格证认定工作公告

来源 :婺城区政府 2018-09-27

  2018年浙江金华市婺城区教师资格证认定工作公告

  需要参加金华市婺城区2018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的申请人员,请认真阅读此公告。

  根据《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教师函〔2011〕6号)和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浙教办师[2011]124号)文件精神,现将金华市婺城区2018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金华市婺城区教育局负责辖区内的“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金华市教育局负责认定(具体情况详见金华教育网公告)。

  户籍在婺城区或人事档案挂靠在婺城区人才交流市场、金华市人才交流市场,符合相关申报条件的人员,可向金华市婺城区教育局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户籍或人事档案均不在婺城区的人员须回户籍所在地申请。

  二、认定对象

  凡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人员,均可在网报期限内向婺城区教育局提出申请。

  申请人在同一年份内只能申请一个种类的教师资格。

  三、报名时间

  我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统一实行网上申报(不接受现场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8年9月9日—— 10月17日,各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

  四、报名方式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点击“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红色入口)选项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注册。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阅读“申请人必读”。

  2.确认“服务条款”。

  3.填写“身份信息”。如果您不知道统考合格证编号,请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从“成绩查询”栏目查询。

  4.选择“认定机构”。该页面上部分信息直接从系统中提取,下部分选择认定机构。申请认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请选择“浙江—金华—金华市婺城区教育局”。

  5.选择“确认点”为“婺城区行政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

  6.阅读网报“注意事项”。

  7.填报“申请材料”。页面分为三个部分:申请人的基本信息;登录信息(必须牢记);申请人填写个人相关信息。所填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因错报、瞒报而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严格按要求上传照片,(其中申请照片选择近3个月内正面,免冠,无头饰的彩色证件照,淡蓝色、红色或白色背景,无边框。请确保此电子照片与加贴在申请表上的照片、现场确认时提交的照片为同一底版,建议照片宽度为114像素,高度为156像素,文件大小不得超过20KB。不得使用大头照,生活照、艺术照以及手机等拍摄的照片,建议到照相馆进行数码拍照并储存)。

  申请人填写完整个人信息并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即注册成功。

  8. 填写“完成”。提交成功后(如果提交信息填写错误,系统将弹出相应的错误提示),页面显示了申请人的姓名、证件号码、电子邮箱和密码以及“登录”按钮,点击“登录”按钮,则会进入到认定申请人登录页面。在网报时间结束之前,申请人可以登录网上申报系统修改(“国考”申请人的姓名、证件号码、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不可修改,其他信息可修改)和查看申请信息。

  9.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A3纸正反面打印)

  申请人网上填报申请信息后,需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在现场确认时随其他申请材料一起提交认定机构。在申请人登录后(“国考”红色入口),点击页面右侧的“打印申请材料”,可以在页面的预览窗口内看到申请表样式,系统默认选择的是A4版式。点击预览窗口右上角的“打印”按钮,则打印所有页面。之后请将该表4张A4纸按顺序翻印成1张A3纸格式。

  10. 申请状态查询。申请人登录“资格认定网报”查看个人申请时段的状态,申请状态一般有四种,即“等待现场确认”、“申请材料不全”、“已现场确认”、“等待资格审查”。

  11.退出系统。报名结束后,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防个人信息被不慎修改。

  五、现场确认

  申报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按照要求参加金华市婺城区教育局组织的现场确认,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1.确认时间:10月25--26日的8:30--12:00和13:30--16:30。现场确认网络工作时间将于10月26日17:00关停,特别提醒:请申报人员注意务必备齐所需的所有材料、按期参加现场确认,逾期恕不受理(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的网报和现场确认时间详见学校认定公告。)

  2.确认地点:金华市婺城区行政服务中心(金华市婺城区紫金南街369号)一楼无差别受理B区B18-26号,电话:82487087。

  3.现场确认携带资料

  ①《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A3纸正反面打印);

  ②与网报同一底版的2寸照片4张(其中2张预先粘贴在个人申请表上);

  ③学历证书原件与复印件一份(国外学历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的学历鉴定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根据《浙江省对外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实行验审的通知》(浙教评院﹝2014﹞6号)精神,普通话水平原则上遵守属地管理,除大学生在外地读书期间参加当地普通话测试取得的普通话水平证书可以承认,一般应在原籍或工作所在地参加测试。特意到外地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并取得的合格证书应该严格把关,重新验审) 。

  六、集中体检

  1.通过现场确认的申请人员,按《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和办法》的要求,须到由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集中进行体检。

  2.申请人须参加体检全部项目(如X光胸透等),请申请人根据本人身体情况酌情况安排。未参加(或未参加体检全部项目的)体检者视同申请人自动放弃申请。

  3.体检时间在现场确认时告知。

  4.体检费用在体检现场交体检医院。

  七、结果查询

  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在12月上旬通过“金华市婺城区政府网-教育局板块-信息公开目录” 进行公示、公告,请申请人自行查询认定结果,金华市婺城区教育局将不再通过其它途径进行告知或通知。

  八、证书领取

  教师资格证书及认定申请表统一由中国邮政EMS快递送达。

  咨询电话和网址:

  金华市婺城区教育局: 82487087

  金华市婺城区教育局

  2018年9月21日

  认定体检表 认定申请表 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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