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新疆建设兵团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来源 :考试网 2020-05-15
中根据“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20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可知,2020年新疆兵团春季教师资格证认定开网时间:5月14日—8月7日。报名成功后需要进行现场确定,需要提前准备的材料有以下:
认定范围
(一)兵团范围内的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小学及幼儿园的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在职教师;
(二)兵团范围内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届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师范教育类毕业生;
(三)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规定的有效期内),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拥有兵团户籍人员;
2. 持有效期内兵团居住证人员;
3.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大四(专科大三)以上在读学生、专升本在读学生、在读研究生;
4. 驻兵团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学历条件
1.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当具备中等师范专业毕业或大学专科毕业以上学历;
2. 申请认定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 申请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5. 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且为高校在职教师。
(三)申请条件
1.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2. 申请人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语文学科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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