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教师资格证小学综合素质精选习题(十五)
来源 :考试网 2021-03-06
中1.【答案】D。解析:根据题干描述,陈老师的说法体现了要尊重学生的个别差异性,因材施教促进每一位学生都能成才;同时又看到了学生在同一方面或者不同方面发展时速度不是匀速的,体现了学生发展的不平衡性;同时要针对学生所处的不同阶段,尊重阶段特征,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促进每位学生成长.成才,体现了学生发展的阶段性;因此不恰当的选择D,因为没有体现学生发展的顺序性。
2.【答案】A。解析:《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因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与其职务无关的个人行为,或者因学生.教师及其他个人故意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造成学生人身损害的,由致害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二十八条规定未成年学生对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由其监护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题干中小学生王某故意推到同学,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人。王某为未成年学生,所以由其监护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答案】D。解析:首先,这件课堂突发事件发生在刚要上课的时候,不能马上就进行处理,因为这样会影响正常的教学计划的实施;其次,对事情进行客观公正处理的前提是要仔细了解清楚事件真实情况的前提下才能做出,所以先进行正常的课堂教学,在课下详细了解清楚事情的真实情况在作出处理才是最佳处理方式。
4.【答案】D。课程资源的开发者。解析:教师不仅是课程资源的开发者,而且其本身也是重要的课程资源。教师不仅决定课程资源的豁别.开发.积累和利用,是素材性课程资源的重要载体,而且自身就是课程实施的首要的基本条件资源。此外,教师在教材的“二次开发”过程中也起着重要的作用。题干中教师带领学生去荷花池观察荷叶和荷花,走出课堂和学校,充分利用校外课程资源体现了课程资源的开发者。
5.【答案】A。有长期发展规划。解析:《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七条【办学条件】规定:设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有组织机构和章程;(二)有合格的教师;(三)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等;(四)有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6.【答案】A。解析:停止参加考试3年。解析:《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九条规定:考生在国家教育考试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组织考试的教育考试机构工作人员在考试现场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终止其继续参加考试;组织考试的教育考试机构可以取消其相关考试资格或者考试成绩;情节严重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停止参加相关国家教育考试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非法获取考试试题或者答案的;(二)携带或使用考试作弊器材、资料的;(三)抄袭他人答案的;(四)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五)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考试成绩的作弊行为。
7.【答案】B。解析:《教师法》第十四条规定: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题干中王某酒驾属于故意犯罪并判处有期徒刑,所以将丧失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丧失教师资格者,由其工作单位或者户籍所在地相应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教师资格认定权限会同原发证机关办理注销手续,收缴证书,归档备案。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8.【答案】C。解析:其父母工作地人民政府。解析:《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9.【答案】D。解析:《义务教育法》规定未成年人为未满18周岁。
10.【答案】A。解析:选项A“偷盗.故意毁坏财物”为“不良行为”,不属于“严重不良行为”。“多次偷盗”属于“严重不良行为”。
《预防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四条:本法所称“严重不良行为”,是指下列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
(一)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二)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三)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四)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五)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六)多次偷窃;(七)参与赌博,屡教不改;(八)吸食.注射毒品;(九)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选项BCD属于严重不良行为,故答案为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