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教师资格证《小学综合素质》考点:教师的权利与义务
来源 :考试网 2019-12-17
中小学教师资格证《综合素质》中的权利与义务要求理解教师的权利和义务,熟悉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所规范的教师教育行为,依法从教。依据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分析评价教师在教育教学实践中的实际问题。
一、教师的权利
教师的基本权利可以分为两个部分:
一是教师作为公民所享有的各种权利,可称之为教师的公民权利;
公民的政治权利、宗教信仰自由、社会经济权利、文化教育权利等。
二是身为教师所享有的权利,可称之为教师的职业权利。
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由《教育法》《教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
这两部分权利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
按照我国《教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国教师享有:
(一)教育教学权
(二)学术研究权
(三)指导评价权
(四)报酬待遇权
(五)参与管理权
(六)进修培训权
例题 .《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 ),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
A.传授专业知识
B.传授实验技能
C.教书育人
D.为人师表
参考答案:C
[解析]《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条规定,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