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天津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证书领取通知
来源 :天津教育局 2019-07-30
中经青岛市、各区(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定,现将2019年青岛市中小学教师资格第二批次认定结果予以公布,请教师资格申请人按以下要求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
一、领取时间
2019年7月29日—7月31日(共3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二、领取地址
请申请人到受理本人教师资格的确认点领取(李沧区、市北区的领取地点有调整)。为方便申请人,青岛市教育局不设领证地址,其委托各区、市教育(体)局(或行政审批部门)办理。
尊敬的申请人:
天津市2019年度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即将完成,现将天津市教育委员会认定的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书领取事宜通知如下:
证书领取方式分为EMS邮寄和现场领取,近日将向申请人发送关于领取证书的短信提示,是否应到现场领取和具体现场领取时间地点请以短信提示为准。
1.符合邮寄条件并办理相应手续的申请人,教师资格证书将通过EMS于7月29日起寄出,请近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并注意查收;
2.网上确认时选择证书自取、或未正确填写邮寄地址、或网上确认时未提交毕业证信息的申请人,请于7月30日—8月1日 (9:00-12:00、14:00-16:30),8月2日上午9:00-12:00 到天津师范大学八里台校区(河西区吴家窑大街57号增1号)教育中心大楼1楼大厅领取证书。领取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并须提供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号。如委托他人代领,除以上证件外,还需提供代领人身份证原件。由于天津师范大学八里台校区空间狭小,无法满足停车需要,请申请人选择公共交通方式。未在集中发放时间段内领取的,请于2019年8月5日至2020年6月30日工作时间内到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市教委窗口领取。
随证书发放的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属于教师资格法定凭证,请申请人及时交予存档单位,放入本人人事档案妥善保存。关于证书领取有关事宜,可咨询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教委窗口:022-24538833;市教委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022-23540149, 022-23540113。
三、有关要求
1.按时领取相关材料。申请人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时到相应确认点领取相关材料。如申请人无法亲自领取,可委托他人持申请人和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代领。领取的材料包括《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2.妥善保管好相关材料。根据上级相关规定,《教师资格证书》由申请人自行妥善保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及时交申请人档案管理部门,存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损毁不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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