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2020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来源 :达州市教育局 2020-09-15
中达州市教育局关于2020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的公告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2020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部署和四川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开展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安排的通知》(川教资〔2020〕5号)的安排,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2020年度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1、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全日制2020届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在达州市的中国公民。
2、驻达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3、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1、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2)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规定有效期内。2015年入学并取得学籍的中高职衔接五年贯通培养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可按原教师资格认定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川教〔2004〕293号)等政策规定,下同)执行,同时依据申请人实际师范学习年限和学历条件申请相应的教师资格证类型。
(3)普通话要求
普通话证书取得相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申请高中、初中层次的教师资格认定者,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认定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者,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4)体检要求
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各认定机构组织申请人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在指定的二级乙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5)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三、认定机构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部队驻地的县(市、区)教科局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部队驻地的设区的市教育局认定。
四、申请流程
(一)网上申报
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9月11日至9月30日(如遇特殊情况另行公告)
申报网址:由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入口”进入报名。
(二)现场确认
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现场确认时间:2020年10月25日9:00—17:00(如遇特殊情况另行公告)。现场确认地点:达州市广播电视大学(达州市通川区西外金龙大道105号)。
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申请认定时间和地点由各县(市、区)教科局确定并公布,咨询联系电话附后。
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网上申报完成后,按规定时间和地点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1、二代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
2、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
4、近期免冠正面小2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后四位)。
5、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
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港澳台居民持本地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提交其复印件;台湾居民提供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提供复印件。驻达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6、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三)体格检查
1、申报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时间2020年10月26日-30日(体检地点以现场确认通知为准,如遇特殊情况另行公告)。
2、申报幼儿、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时间、地点由各县(市、区)教科局安排确定。
(四)认定和领取证书
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高中及中职教师资格证书的领取时间、地点请关注本网站发布的证书领取通知。
五、相关疫情防控要求
各地要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形势,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根据当地防控要求,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错时错峰合理安排时间。安全有效推进认定工作。
六、其他事项
(一)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各认定单位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单位的工作安排。
(二)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单位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四)市、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咨询电话:
接受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咨询达州市教育局,电话:0818-2123415,官网:达州教育网(www.dzei.net)。
接受初中及以下各类教师资格认证咨询电话:
通川区教科局:0818-2105407
达川区教科局:0818-2675158
万源市教科局:0818-8627439
宣汉县教科局:0818-5222427
大竹县教科局:0818-6221210
渠 县教科局:0818-7321248
开江县教科局:0818-8223931
达州市教育局
2020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