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秋季蒲江县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来源 :蒲江县教育局 2017-09-12
中按照《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及成都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我市2017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成教资〔2017〕02号)精神,按照成都市统一安排及我县实际情况,现将2017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教师资格认定的对象
(一)本次认定的对象是户口或固定工作单位在我县(“固定工作单位”是指能够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书和社保缴费单的单位)且符合《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
(二)申请认定其他类教师资格由市教师资格认定中心认定(凡自考了A类教育学、心理学的人员向市教育局申请认定高中教师资格)。
(三)已经参加教师资格“国考”取得合格证的人员,可以参加秋季认定(此类人员报名时由参加统考入口进入,申报时间和提供材料的内容、要求不变,验收合格后直接认定)。
二、本次教师资格认定的形式
今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继续采用网上报名结合现场确认的形式。
三、教师资格认定的条件
(一)政治思想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其中: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必须“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其他中等学校毕业不能作为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有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等学校毕业不能作为认定小学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取得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有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及其以上学历。
(三)普通话条件:普通话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取得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其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四)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条件: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申请与其学历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可免试,提供成绩册(在档案所在地提档复印并签字盖章);在职教师取得高一层次学历后申请高一层次教师资格:可提供高一层次学历或前一学历中教育学、心理学成绩,如不能提供,则需补考。其余非师范类人员提供和学历相匹配的自考教育学、心理学成绩。
(五)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条件:由专家委员会测试合格。需参加测试的人员为: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中等职业学校幼师专业毕业的人员、申请另一类教师资格的人员和专家委员会认定需要测试的其他人员。
(六)身体条件:经指定的医疗机构体检合格。
四、今年教师资格认定的程序
(一)申请人网上报名,登录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
(二)进行现场确认,审核材料;体检和材料的准备在网上申报时请仔细阅读“注意事项”并按其要求进行;
(三)应参加教育教学素质和能力测试的申请人员进行能力测试;
(四)审核通过,网上生成证书编号;
(五)制作并颁发证书。
五、费用
师范教育类毕业的,第一次认定不收测试费;需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者收测试费:190元/人(现场确认时缴费)。
六、其他问题
(一)每个人一次只能申请一类教师资格;
(二)网上申报时“本人简历”从初中毕业后填起;
(三)《思想品德鉴定表》中“工作、政治思想表现”栏须有结论:“合格”或“不合格”。
七、关于教师资格证的补发或换发
根据《进一步规范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工作的通知》(川教资〔2010〕02号)精神,教师资格证补发或换发者应向原发证机关提供以下材料:
(一)《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一份,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下载填写;
(二)《教师资格申请表》复印件一份,在个人档案所在地复印;
(三)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一份,正面二寸免冠证件照一张;
(四)补发教师资格证书者,还应提供提前一月在当地公开发行报刊上刊登的遗失申明原件一份。
八、2017年秋季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时间安排
(一)个人网上申报时间:9月11日——10月15日(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网报成功后体检时间:9月13日——10月17日;
(三)体检地点:蒲江县人民医院(具体事宜网报时参看附件“注意事项”);
(四)现场确认时间:10月23日——10月25日(工作日);
(五)现场确认地点:蒲江县教育局人事科410室(鹤山街道金马村一组,交警队背后);
(六)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七)制证和发证时间:12月11日——12月20日。
附件:点击下载>>>
附件1.《2017年秋季教师资格网报注意事项》
附件2.《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蒲江县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