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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崇州市教育局2016年招聘25名教师公告

来源 :崇州市教育局 2016-08-16

  四川省崇州市教育局2016年招聘25名教师公告

  为加强崇州市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2011年修订稿)》(成人社办发〔2011〕276号)要求,结合崇州市委、市政府《崇州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办法(修订)》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教育高层次人才25名。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现将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符合引进岗位应聘资格条件的2017年7月31日前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7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需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其他人员需在报名时取得岗位需要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书面材料;2017年应届毕业生报考,须提供学校出具的

  现实表现证明材料。

  (四)原则上招聘人员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1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岗位有其他要求的,以岗位表要求为准。

  (五)具有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和专业知识或技能(详见岗位表附件1)。

  (六)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资格和条件。

  (七)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6.现已是崇州市财政供养的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6年8月18日—8月23日(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00至5:00)。

  (二)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报名者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工作日)直接到崇州市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崇州市崇庆中路148号市教育局二楼)报名。

  (三)报名程序

  1.填写登记表。报考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相关补充材料(原件+复印件),填写《崇州市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1份,交1寸彩色免冠近照2张。

  2.资格审查。报考者在现场报名后,即到教育局人事科(教育局四楼)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报市人社局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本次报名不收费。

  (四)报名要求

  1.必须按公告公布的岗位及资格条件要求报名。请应聘人员务必认真阅读公告,完全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方可报名,报名表必须如实、详细、准确填写,否则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

  2.应聘人员按照岗位要求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面试时只能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

  3.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公开考核招聘工作的始终,若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4.应聘人员在《崇州市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上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在公开考核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若因本人填报电话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本人,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2;确属特殊岗位或紧缺专业,经招考机关同意后可放宽至1∶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将于考核面试前在崇州公众信息网、崇州公众信息网人社局及教育局部门网站上公告。  

  五、考核方式及时间

  由崇州市教育局、崇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纪检监察部门负责考核工作,对报名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者进行现场考核。

  (一)考核时间、地点:具体安排见面试通知书;

  (二)考核方式:无学生试讲及学科专业知识答辩;

  (三)考核内容:教师素养、专业知识、教育理念、教学技能等;

  (四)考核成绩:总分满分为100分,无学生试讲占70%学科专业知识答辩占30%(分数折合时有小数点的,四舍五入后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五)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在崇州公众信息网、崇州公众信息网人社局及教育局部门网站上公布;考核成绩相同的,以无学生试讲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六、体检及考察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若考核成绩相同,则按照无学生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在崇州公众信息网、崇州公众信息网人社局及教育局部门网站上公布。

  (一)应聘人员按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

  办法》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二)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的3日内向主考机关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主考机关和招聘主管部门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三)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次序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递补体检人员名单在崇州公众信息网人社局部门网站上进行公布。未按时参加体检或考察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

  (四)考察内容为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因进入考察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考核成绩相同,则按照无学生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聘用和待遇

  (一)公示、聘用。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崇州公众信息网、崇州公众信息网人社局及教育局部门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二)管理及待遇。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员的相关政策进行管理,并享受《崇州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办法(修订)》(崇委办[2016]30号)的相关优惠政策。本次招聘的人员实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需在崇州市服务满六年以上。

  八、咨询及监督

  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考核招聘中,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28-82272271(崇州市监察局)

  报名咨询电话:028-62188076(崇州市教育局)

  028-82313239

  028-82313245

  特此公告

  附件:1.《崇州市教育局2016年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

  2.《崇州市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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