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山西长治沁源县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来源 :沁源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0-07-29
中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晋教师函〔2020〕3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2020年沁源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户籍在沁源县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二)持有沁源县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县(区)户籍人员;
(三)沁源县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专科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和幼儿师范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四)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内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以上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并取得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人员,均可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暂不受理以下教师资格的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
二、认定时间
教师资格认定实行网上报名的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网站报名。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前一定要认真核对自己的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申请材料齐全者方可进行网报。网上报名成功后,申请人必须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8月17日9:00——8月28日18:00。请申请人在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用本人账号登录并报名。
(二)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现场确认时间:2020年9月1日至9月30日。在疫情期间,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现场确认采取网上预约排号方式,请关注“长治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进行预约,按照预约时间到现场办理。预约排号开放时间从2020年8月25日开始,希望申请人合理安排自己的现场确认时间,不要都集中到最后,避免因网络拥堵等情况而影响认定。(操作步骤:关注“长治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点击“享服务”→点击“手机取号”→点击“取预约号”→点击“新增预约”→选择“长治市行政审批局”→选择“教师资格现场认定(高中和中职)”)。
(三)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现场确认时间:2020年9月7日—9月11日,地点:沁源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社会事务股(政务大厅一楼)。
(四)证书发放:具体证书发放时间在沁源县教师资格认定微信群内公布,请申请人现场确认时扫码进群,以便接收相关信息。
三、认定条件
申请人需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的“任教学科”应与面试科目一致。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要求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本科学校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普通话要求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申请语文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四)体检要求
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和《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晋教人字〔2005〕19号)执行,体检结论为合格。
高中、中职类教师资格申请人请于2020年7月24日至8月24日在长治市中医研究所附属医院健康管理中心一楼(长治市潞州区英雄南路紫坊巷2号)领取体检表并进行体检。申请人须参加体检全部项目,请申请人根据自身身体情况酌情安排。未参加体检或未参加体检全部项目,视同申请人自动放弃申请。体检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和近期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白底照片1张(与报名上传的照片同底)。体检时间:上午7:30—11:00。体检前须空腹10小时。体检咨询电话:0355-6369999,15303458110。
初中及以下各类教师资格申请者,请于2020年8月31日—2020年9月1日,在沁源县人民医院六楼体检科进行体检(请体检人员携带1张1寸照片和身份证原件到行政审批服务管理社会事务股领取体检表)。体检时间:上午8—12时,体检前须空腹8小时。体检咨询电话:0355—7834912。
教师资格申请人需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中的“既往病史”一栏中如实填写,体检中如出现呼吸系统疑似症状者必须进一步做胸片项目检查。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增加淋球菌、梅毒螺旋体、滴虫、外阴阴道假丝酵母菌(念球菌)(后两项指妇科)检查项目。
四、认定程序
(一)申请人注册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网上申报。
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开放期间随时注册个人账号(注册需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证件号为个人账号,一经注册不能修改,请务必仔细填写。
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开始前,申请人应先完善个人信息和下载《个人承诺书》。
1.完善个人信息
申请人使用注册的账号登录后,点击“个人信息中心”,在该页面完善个人身份等信息。
(1)“个人身份信息”。申请人在该栏目需完善性别、民族(港澳申请人选择民族时可选具体一个民族或其他)。申请人可在此页面修改除“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以外的其他信息。
(2)“教师资格考试信息”。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合格的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查看本人的考试情况。
(3)“普通话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普通话信息。
①在“核验证书”类型下,输入证书编号等信息,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管理系统中核验普通话证书信息。
②如果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③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选择“录入证书”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为JPG),供后台人工核验。
(4)“学历学籍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学历学籍信息。
①在“核验学历”类型下,输入学历证书编号,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学信网)信息管理系统中获取相关信息。
②如果核验不到学历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学历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③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证书信息,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为JPG),供后台人工核验。
④中师、幼师及其他中专学历,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为JPG),供后台人工核验。
⑤如果申请人持有的学历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者国外留学学历,无法进行学历核验,请选择核验类型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国外留学学历,按照步骤③进行操作,并上传《港澳台学历认证书》或《国外学历认证书》。建议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系统” 进行学历认证。
(5)“学位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学位证书信息。
(6)“教师资格证书信息”。已经申请认定过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可以在该栏目查看已有的教师资格证书信息。
2. 下载《个人承诺书》
申请人可以在认定报名开始前,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资料下载”栏目页面下载《个人承诺书》,待报名时使用。
下载的《个人承诺书》用A4白纸打印。承诺书用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请在“承诺人”处正楷书写签署本人姓名,并在“年 月 日”填写签字时间后,将纸张竖版、正面、整体清晰拍照上传。签名后上传的《个人承诺书》,可在成功报名后,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签名不清晰,可重新上传。
(二)申请人报名
网上报名开始后,申请人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用本人的账号登录并报名。
1.选择认定机构
根据《教师法》和我省相关规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县、(区)认定机构认定,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由设区的市级认定机构认定。
申请人可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申请认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山西省内居住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内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
2.网上报名
申请人于8月17日至8月28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用本人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选择“教师资格认定”模块进行报名,报名前请认真阅读“须知”。
(三)现场确认及材料审查
1.现场确认地点:
(1)高中、中职类教师资格现场确认点:
长治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长治市潞州区太行西街406号B座二楼人社教育窗口)
联系电话:0355-2110736
(2)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现场确认点:
沁源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社会事务股(政务大厅一楼)
联系电话:0355-7837654
2.申请人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如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网报后生成,正反面打印,一式2份)。
(2)身份证明
①内地居民在户口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②内地居民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③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④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3)学历证明
申请人的高等教育学历信息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 核验的不用提交学历证书原件。不能核验的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需提供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持国外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
(4)普通话等级证明
申请人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不用提交普通话证书原件。不能通过核验的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
(5)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需提交《山西省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原件,其他各类申请人员提交《山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原件,需在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且当次有效。
(6)无犯罪记录证明
①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到公安机关核查。
②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申请人需协助提供函件的,与山西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出具。
(7)近期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白底照片1张(正规证件相片,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相片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后4位)。
五、注意事项
(一)我局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认定条件程序和权限等进行认定,严禁给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认定教师资格,如有违反,一经查实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凡涉及法律法规和政策性的问题要及时报告,慎重处理,不得擅自突破政策。
要对教师资格申请人相关材料(原件)进行初审,现场确认员要认真核对申请人的信息,申请人所下载的各种表格信息必须与网上一致。受理凭证必须由现场确认员签字并加盖确认点公章后方可有效。
(二)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材料提交,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我局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申请人在认定过程中所提交的信息及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对因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所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三)我局将结合我县疫情防控形势,根据当地防控要求,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合理安排时间,安全有效推进认定工作。请申请人积极主动配合,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附件:1、山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沁源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0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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