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秋季内蒙古阿拉善右旗教师资格证认定公告
来源 :阿拉善右旗人民政府 2020-11-12
中根据《内蒙古自治区2020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要求,现就阿拉善右旗2020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
(一)户籍在阿拉善右旗的人员。
(二)持有阿拉善右旗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旗外户籍人员。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意见(内教发〔2002〕64号)规定的相应学历执行。
(三)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全日制师范专业毕业生;
2.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2019年以前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初等)且取得两科合格证书的,证书有效期已过,不能在本次及今后认定批次中使用。2019年取得两科合格证书的,证书有效期截止到2020年年底。2021年应届毕业生,若在2019年考取了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科合格证书,在2021年春季申请认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时有效。受疫情影响,2020年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初等)且取得两科合格证书的,有效期截止到2022年春季认定批次结束);
3.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全部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其它条件均合格者,可直接参加我区面试考核。其中,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必须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4.通过内蒙古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并取得两科《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四)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并取得相应等级证书。其中,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授课的、母语非汉语者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三级甲等以上标准,并取得相应等级证书。
(五)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经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六)专业要求。
申请认定各级各类教师资格,申请人所学专业须与申报学科相同或相近。
三、报名流程和时间安排
(一)网上申报。
凡在阿右旗2020年秋季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网报入口”,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注册和网上申报。要如实、准确填报本人信息并对信息的准确性负责。并按时进行网上申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2020年开始,网报系统开通个人信息实名核验功能,请申请人准确填写本人信息,如果实名核验不能通过将无法进行认定申报(关于实名核验问题详见中国教师资格网中“常见问题”第4条)。
1.选择认定机构。
阿拉善右旗教育体育局
2.网报时间。
2020年11月9日至11月18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要如实、准确填报本人信息并对信息的准确性负责。
(三)现场审核。
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应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所选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审核(现场确认时间:11月16日—11月20日,工作日8:30-17:30。现场确认地点:党政大楼三层332室)。现场审核申请人需携带以下材料,并用教师资格专用档案袋装好交确认现场教师(专用档案袋可在阿右旗原社保局楼下科苑电脑服务部购买)。
1.身份证明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复印件;
(2)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复印件(有效期1年);
2.学历证明
学历信息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验证的不用提交学历证书原件。不能验证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在线申请)。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系统无法验证的学历,请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进行学历认定。
3.普通话等级证明
本人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验证的不用提交普通话证书原件。不能通过验证的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复件件。
特别提示:申请人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查询不到成绩的,请联系当时参加普通话测试的测试站进行咨询。
4.教育教学能力合格证明
非师范教育类毕业者(毕业证专业与申报专业不符,须提供毕业生成绩登记表,便于鉴定申报专业),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经教师资格认定信息系统验证的可不提交;“国考”仅笔试科目合格者,提供笔试科目合格证明;参加内蒙古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的,提供两科《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师范教育类毕业者,应提供《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原件、复印件。
5.体检合格证明。
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检查合格证明。(体检表格可登录邮箱下载,邮箱账号:ayqjtjbgs@126.com,邮箱密码:6022445)。
6.无犯罪记录证明
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到公安机关核查。
7.近期免冠照
近期小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白底照片1张(与报名上传的照片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
(四)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
现场确认合格者,非师范教育类人员(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除外),须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测试时间:2020年11月26日-27日)。
(五)领取教师资格证。
12月份,申请人可凭本人身份证到受理点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六)教师资格认定时间安排。
阿右旗2020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时间为2020年11月9日至12月18日(网上报名时间:11月9日至11月18日)。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学历、普通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国考)成绩等信息进行自动验证,申请人只有填报真实个人信息方可通过上述信息的验证。
(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为本人近6个月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此照片应与体检、现场审核提交的照片同底,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凡申请认定人员,必须提供准确无误的所有个人信息,并保证符合国家《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意见》中关于教师资格认定类别、认定条件等相关政策规定,不得提供不实或虚假信息。因提供虚假或不实个人信息造成本人教师资格申请不能认定的,由申请人承担全部责任,并依据个人诚信相关规定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