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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下半年辽宁教师资格证面试报名注意事项

来源 :考试网 2018-12-03

  2018年下半年面试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1日起,2018年下半年面试时间为:2019年1月5日-6日,具体面试要求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发布。

  有关考试标准及大纲等方面信息请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阅。

  有关教师资格考试改革的相关政策规定,请登录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查询《辽宁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音、体、美专业考生公共科目单独编码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34号)文件要求。从2017年下半年考试开始,对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代码:201、202、301、302)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考试内容暂与原科目相同。实行单独编码后,音、体、美专业考生在笔试报名时应选报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类别音、体、美 专业科目。考生获得科目201、202、301、302的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的合格成绩;考生获得201A、202A、301A、302A的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的合格成绩。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增加“心理健康教育”等学科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41号)文件要求,自2017年下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以上三个新增学科的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结合面试一并考核;小学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学科。请有意报考上述学科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在笔试报考时选择相应的公共科目(201、202或301、302)报考。

  各市(区)招考办地址及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

地 址

联系电话

沈阳市和平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183号

22535362

沈阳市沈河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沈阳市沈河区万寿寺街高台庙后巷28号

24126398

沈阳市大东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沈阳市大东区工农路32号

(大东区教育局院内)

88537400

沈阳市皇姑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沈阳市皇姑区雪山路8号

86856267

沈阳市铁西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沈阳市铁西区重工街熊家岗路28号

25444408

大连市教育局考试中心

大连市西岗区新华街121号

0411-84649773 0411-84633608

鞍山市招考办

鞍山市铁东区园林路60号

0412-2663006

抚顺市招考办

抚顺市顺城区将军街辉南路41号

53996962

本溪市教育局教师培训交流中心(本溪市教育局一楼)

本溪市平山区市府路8号

42811506

丹东市招考办

丹东市振兴区振七街48号

0415-2536771

锦州市招考办

锦州市凌河区解放路五段24-1号

0416-2850997

营口市招考办

营口市西市区金牛山大街西53号

0417-2801336

铁岭市招考办

铁岭市凡河新区泰山路商业88-10-21(秦淮人家小区南门西侧)

79792815

辽宁大学外国语学院培训中心

辽阳市白塔区青年大街38号

0419-4229083

   4229093

阜新市招考办

阜新市海州区矿工大街36号

0418-6010087

朝阳市招考办

朝阳市双塔区凌河街四段483号

(教育局办公楼二楼)

0421-2617198

盘锦市招考办

盘锦市兴隆台区市府大街45号

防空大厦三楼

0427—2811915

葫芦岛市招生办

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3号

0429-3112524

  其他事项

  (一)考生应遵守教育部《面试考生守则》,如有违纪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认定和处理。

  (二)了解《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面试部分)等信息,请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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