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辽宁省普通话水平一级甲等测试的通知
来源 :辽宁省语言文字应用中心 2018-09-12
中2018年辽宁省普通话水平一级甲等测试的通知
辽宁省语言文字应用中心是国家测试机构指定的我省唯一的“一级甲等”测试、复审、送审单位,负责我省各类人员普通话水平一级甲等的省级测试、复审、送审及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的要求,2018年我省针对参加普通话一级甲等测试的人员采取人工测试。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申请参加一级甲等测试的考生普通话水平需要达到一级乙等且经我中心普通话水平测试员初审合格后方可报名。
二、测试
拟定10月中下旬组织测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组织
考生根据准考证规定时间和地点进行测试,备考时间不低于15分钟。我中心聘请业务素质较高的国家级测试员负责一级甲等评测复审工作,由2名以上测试员复审评分确定复审成绩,并在复审评分表上签字,达到一级甲等者送国家测试中心复审。
四、证书
我中心将达到一级甲等分数的数据上报国家语委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复审合格后,发给一级甲等证书。
五、具体安排:
1.报名时间: 9月25日。
2.报名地点:辽宁省语言文字应用中心,(黄河南大街85-3号 黄河大街和崇山路交汇处东北角 501室)
3.工作时间:上午: 8:30—11:00 下午:13:30—16:30
4.联系人:桑秋红
5.联系电话:024-26901975
6.学员报到须交验:(1)一级乙等证书原件或者复印件;(2)标准二寸免冠证件照两张;(3)电子版证件照一张,尺寸390567,大小不超过1M,重命名为考生姓名加身份证号。
二〇一八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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