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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辽宁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认定申报条件

来源 :考试网 2018-03-29

  根据“2018年辽宁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项公告”可知,2018年辽宁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认定申报条件如下:

  二、认定范围

  户籍或人事关系在辽宁省内的、辽宁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申请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

  各市认定机构根据认定范围受理本行政区域内相应申请人的申请。申请人每年只可以申请认定并取得一种教师资格种类。

  (特别提示:以申报人员申请的各市认定机构的官方网站公布的认定范围为准)

  三、学历标准

  申报人员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四、普通话要求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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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认定体检表 认定申请表 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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