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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上半年吉林柳河县教师资格证认定工作通知

来源 :考试网 2018-06-24

  柳河县关于开展 2018 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全县中小学、公办(民办)幼儿园、局直属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吉教师字[2018]7号)精神,现将本认定机构2018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柳河县教育局负责全县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的申请认定工作。申请人根据认定流程,首先到中国教师资格网参加网上报名,网报结束后,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注:认定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的申请人请查看通化教育信息网。

  二、申请认定条件

  1.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2. 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 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取得相应等级合格证书,申报语文学科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4. 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5. 经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所在单位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6. 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考试合格证明。

  三、认定流程

  (一)网上报名

  1.第一次网报时间:2018年5月15日—5月30日;第二次网报时间:2018年6月20日—6月27日。

  2.报名流程:申请人需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国考合格人员选择“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及后续查询。申请任教学科时须与教师资格考试的学科(专业)一致。其中,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不填写学科;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与面试学科一致;申请初级中学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的,应与笔试科目“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一致。

  (1)核对所填申请信息(身份证号和姓名务必以身份证上信息为准)。

  (2)确认无误后提交申请信息。

  (3)报名成功后,请申请人牢记网报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的重要查询条件。

  (4)请申请人自行打印“教师资格申请表”,并下载“思想品德鉴定表”(附件1),如实填写并打印。

  (5)报名结束以后,请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考生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二)现场确认

  1.第一次现场确认时间:2018年5月31日—6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第二次现场确认时间:2018年6月28日—6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2.现场确认地点:柳河县教育局人事科

  3.现场确认需提交材料:

  (1)《教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并在其中一份封面的右下角处粘贴一张小二寸近期免冠照片,照片必须与网报时上传的照片为同一底版);

  (2)《思想品德鉴定表》(见附件1)(一份,需要在鉴定单位公章处加盖申请人就读学校、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公章);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由学校教务处提供就读期间成绩单);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国考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国考合格人员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核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自2016年起不再统一发放《合格证明》,改由申请人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自行下载打印)。

  (8)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打印的学历证明)。

  申请人员提供以上材料复印件时应依序装订成册。

  四、咨询电话

  0435-7213379 7213317

  五、其他事项

  1.申请人根据现场确认工作要求,携带相关材料,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确认,未到或未按时参加现场确认的,将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请及时查看柳河教育局网站有关动态,按时参加。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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