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证面试报名通知
来源 :江西教育网 2021-04-07
中江西教育网发布了《江西省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2021年上半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5日至16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4月15日9:00—4月18日17:30;
(二)网上缴费:4月15日9:00—4月21日24:00;
(三)准考证打印:5月10日—5月16日;
(四)面试时间:5月15日—16日(考生人数较多的考区面试结束日期将顺延,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五)成绩公布:6月15日。
二、报考条件与对象
(一)报考条件
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科目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限内(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的考生,同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4.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即:
(1)申请参加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参加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参加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参加高级中学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毕业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参加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应当具备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中级及其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二)考试对象
1.具有江西省户籍或持有效期内的江西省居住证,取得《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者。
2.在江西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遵守《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持我省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可申请报名参加考试。
3.江西省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其以上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在校毕业年级学生,三年制中等(幼儿)师范学校全日制在校三年级学生,可在学校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4.2021届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普通高等院校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执行。
三、面试科目
(一)幼儿园教师资格面试不分科目。
(二)小学教师资格面试科目分为14个学科: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体育、音乐、美术、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特殊教育、德语、法语、西班牙语。
(三)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科目分为22个学科: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特殊教育、德语、法语、西班牙语。
(四)高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科目分为21个学科: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特殊教育、德语、法语、西班牙语。
(五)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面试科目与高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科目一致。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科目,由考生根据所学专业报考相应科目。
四、面试内容、方式与程序
(一)面试内容
面试遵循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面试考试大纲(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主要考查应试者职业认知、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师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二)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通过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进行。
(三)面试程序
1.候考。考生持身份证件、面试准考证,按时到达考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2.抽题。考点工作人员登录“面试测评系统”,从题库中随机抽取一组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考生确认后,工作人员打印试题清单(考生须在试题清单上签名)。
3.备课。考生持备课纸、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时间不超过20分钟。
4.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生将身份证件、面试准考证交考官核验,核验无误后,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个规定问题,考生回答,时间不超过5分钟。
5.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不超过10分钟。
6.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和测试项目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不超过5分钟。
7.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填写《面试评分表》,经组长签字确认,同时通过面试测评系统提交评分。
8.考试结束后,考生上交试题清单、备课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后,考官归还考生身份证件、面试准考证,给予《放行条》,考生凭《放行条》离场。
五、网上报名及缴费
(一)网上报名及考点选择
1.考生可于4月15日9:00至4月18日17:30期间,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进行报名。
2.考生应选择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证申领地所在设区市(考区)为考点;省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选择学校所在地设区市(考区)参加考试;新增学科(即: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小学信息技术、小学特殊教育、小学德语、小学法语、小学西班牙语、初级中学心理健康、初级中学日语、初级中学俄语、初级中学特殊教育、初级中学德语、初级中学法语、初级中学西班牙语、高级中学心理健康、高级中学日语、高级中学俄语、高级中学特殊教育、高级中学德语、高级中学法语、高级中学西班牙语)、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科目的考生选择省教师资格面试直属考点(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参加考试。
3.考生在报名时要认真阅读提示和报名注意事项,按照报名系统指引进行信息填报。考试实行诚信报考制度,如有违反,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系统将关闭,不再受理报名。
(二)缴费
考生网上报名信息审核确认完成后,考生必须于4月15日9:00至4月21日23:59,通过网上在线支付完成考试费缴纳,具体办法可参见“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相关公告。面试收费按照《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员会 江西省财政厅 关于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赣发改收费〔2017〕473号)执行,每人280元。逾期未完成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报名,系统将自动做信息删除处理。
(三)打印准考证
打印面试准考证时间为:5月10日至5月16日。准考证由考生自行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六、面试成绩查询与合格证发放
(一)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将于6月15日公布,考生可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在面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成绩单到面试报名考区提出复核申请;复核结果由面试报名考区告知考生。
(二)面试合格证
考生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合格证查询”栏目,查询、下载、打印PDF格式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合格证是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必要条件,有效期为3年。
七、面试报名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本人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信息的准确性负责。考生注册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为本人近期的免冠正面证件照,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和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按规定上传照片,如因照片上传不合格而影响本人考试的,责任由考生承担。严禁考生委托培训机构或学校等团体代替报名,如因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2021年上半年之前参加笔试并合格的考生,需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再进行网上报名。已参加2021年上半年笔试的考生不需重新注册,直接按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报名栏目指引进行报名。
(三)考生忘记密码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重置密码:
1.自助重置密码。考生可通过回答注册时预设的“密码保护问题”自助重置密码。
2.短信获取密码。考生可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短信获取密码。注: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3.拨打电话重置密码。考生可在工作时间内拨打客服电话进行密码重置。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010-82345677。
八、其他事宜
(一)考生应凭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提前到达面试考点候考室(社会人员身份证不能显示本省户籍时,须同时携带户口本;社会人员在居住地参加考试须同时携带在有效期内的当地居住证)。
(二)考生面试试讲(或演示)过程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三)考生未在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或迟到15分钟及以上的,禁止进入候考室,面试成绩按缺考处置。
(四)考生如有相关问题,可咨询相应考区。各考区联系电话见附件1。
(五)考生应遵守考试有关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违反考试纪律作弊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进行严肃处理。
(六)有关疫情防控要求,按所在考区疫情防控最新要求执行。考生须提前在微信或支付宝完成本人“赣通码”注册,同时打印《2021年上半年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附件2),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并签字确认。对违反防疫要求、隐瞒或者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不配合防疫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附件:
2021年上半年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docx
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6日
原文地址:http://jyt.jiangxi.gov.cn/art/2021/4/6/art_25653_33095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