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吉安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来源 :吉安市教育局 2020-06-04
中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0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和《2020年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精神,按照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要求,现就2020年吉安市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条件
按照《2020年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附件)相关条款。申请人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2020年应届毕业生)为吉安市。
二、工作流程
(一)网上报名
1.凡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实名注册进行申报。
时间:6月11日8:00—6月24日17:00,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网站申请报名。
2.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选择本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现场确认点选择本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选择吉安市教育体育局;现场确认点,井冈山大学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选择井冈山大学,其他人员选择本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3.受新冠疫情影响,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以在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也可以在户籍或居住证(有效期内)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4.网上报名时,请准确、如实完成六个模块的信息填报、上传和验证,下载打印《个人承诺书》,由本人签名后拍照上传报名系统。
(二)教师资格申报材料预审、现场确认
1.井冈山大学2020年应届毕业生申报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材料预审、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和地点,由井冈山大学招就处自定;市教育体育局人事科于7月31日之前对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进行统一复审、确认。
2.不属于井冈山大学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其他人员,申报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材料,按照属地化原则,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请于6月28日至7月3日期间到户籍所在地、居住地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人事股预审、现场确认,市教育体育局人事科于7月31日之前对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进行统一复审、确认。
3.申报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材料预审、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自行确定。但要及时设置好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的认定计划时间、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注意事项等。注意事项中应明确公布受理认定人员范围、材料、时间及具体工作安排。
4.申请教师资格者材料预审、现场确认须提交的材料,按照《2020年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附件)的相关要求办理。在现场确认时,要一次性告之申请者欠缺的材料,限期补齐,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5.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报者材料,请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和井冈山大学招就处及时收集、妥善保管,有关复印件经审核无误后要在其上标注“与原件无异”,签名并加盖审查单位印章,原件在市教育体育局人事科进行统一复审、确认后退回。
(三)体检
申报认定教师资格者的体检工作,按照属地化原则,由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按有关要求自行组织,并在现场确认时告知申请人体检时间和体检医院。
(四)上网认定与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必须严格按照教育部工作要求,在2020年8月28日前完成网上认定工作,作出认定结论,导出证书和申请表打印数据。申请人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统一由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打印一式两份,一份存入申请人人事档案中,一份由认定机构归档保存。在完成认定后,应及时公布证书领取时间,做好教师资格证书发放工作。
(五)违规处理
对于申请人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按照《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和第二十条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
三、工作要求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涉及面广、影响大、政策性强,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和各学校要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严格依法按照规定的权限和职责,认真做好2020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一)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和各学校要高度重视申报认定教师资格工作,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和宣传平台,深入宣传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加强领导,完善申报认定教师资格的工作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在规定的时间按规定的要求做好教师资格认定各项工作;要深化“放管服”改革,简化办事流程,增强服务意识,向社会公布咨询举报电话,对群众的咨询、举报要及时回复,认真处理。
(二)为维护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严肃性,规范程序,防止一些社会中介机构(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损害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利益,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和各学校不得将教师资格认定的现场确认地点设在中介机构(公司),严禁与中介机构(公司)发生经济利益关系。
(三)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要依法行政,严格掌握认定条件,严格执行认定程序,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特别要严格按照规定,认真做好现场确认,严把教师资格认定关,提高教师资格认定质量,确保网上认定工作及时完成。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和各学校要按规定将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及时存入申请者的人事档案,其余申请材料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归档保存。
(四)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要加强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经费的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不得违反规定收费。严格按照《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赣财教〔2007〕179号)规定执行,各级教育部门要向同级财政申请,由同级财政部门按照保障运转、厉行节约的原则及时足额安排到位,并通过部门预算核拨。
市教育体育局咨询电话:0796-8224865。
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咨询电话:
吉州区: 0796-8237931, 青原区:0796-8186075,
井冈山市:0796-7163719, 吉安县:0796-8440352,
吉水县: 0796-8680574, 峡江县:0796-7187911,
新干县: 0796-2600131, 永丰县:0796-7123811,
泰和县: 0796-8638746, 万安县:0796-5701290,
遂川县: 0796-6326009, 永新县:0796-7731137,
安福县: 0796-7624668。
2020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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