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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南京市栖霞区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通知

来源 :南京市栖霞区教育局 2020-08-18

  2020年南京市栖霞区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安排通知如下:

  一、现场确认地点:南京市栖霞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栖霞区丁家庄和悦街1号)。

  二、现场确认时间安排: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因申请人员较多,请大家根据自己的报名号,严格按照现场确认安排的号段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

  8月24日 受理报名号段:26148424 --27164104

  8月25日 受理报名号段:27164292 --27210068

  8月26日 受理报名号段:27210108 --27259808

  8月27日 受理报名号段:27260388 --27313691

  8月28日 受理报名号段:27313925 以后

  三、确认现场提交材料(认定系统已核验或比对通过的不需再次提交)

  (一)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二)户籍信息或居住证等(只需提供以下一项)。

  1.具有栖霞区户籍的,需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包括首页与个人页);集体户口的,需提供集体户口簿中本人户籍页;

  2.在栖霞区居住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江苏省居住证(申领地住址为南京市栖霞区);

  3.在栖霞区高校(含分校区)全日制就读学生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2020届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证书原件作为应届毕业生身份证明;

  4.驻我区部队现役军人和武警,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5.在我区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我区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我区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港澳台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三)学历证书。在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和在国外取得的学历还应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早申请认证报告;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系统” 进行学历认证,以免影响认定。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请在认定系统中按要求核验普通话证书,如认定系统不能核验,请提供证书原件和能核验的网站截图,并在确认现场签订承诺书。

  (五)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自行下载打印。

  2014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申请直接认定教师资格,如毕业证书中无明确标注“师范”字样,需提供由毕业学校教务部门验印的个人学习成绩单(有必修科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考试和教育实习合格成绩),另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证明:

  1.毕业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当年入学时的专业招生计划文件复印件,标明本专业为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加盖毕业学校教务、档案或发展规划部门公章)。

  2.带有申请人姓名和专业的当年全日制师范生录取名册复印件(需有师范专业标注,加盖毕业学校招生或档案部门公章)。

  3.个人学习档案中学习成绩单上专业栏标注“师范”字样(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注明为师范类毕业生(复印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5.高校发出的录取通知书的专业栏后注有“师范”字样(复印件加盖毕业学校招生或学籍管理部门公章)。

  6.1999年高校扩招之前入学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其毕业成绩单中虽然没有“师范”字样,但已系统学习过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且教育实习成绩合格(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六)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有需要,香港和澳门申请人可申领我省统一开具的请相关部门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件。

  (七)近期1寸免冠白底彩色相片2张(正规纸质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尺寸为25mmX35mm,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和身份证号),贴在相片粘贴页上。

  (八)南京市栖霞区体检中心出具的合格的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报告和合格的江苏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今年已经参加我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新教师入职体检的人员,请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加盖公章的含有体检合格结论的入职体检报告原件或复印件。

  以上材料未提复印件的均为原件。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于受理期限终止前补齐。

  四、疫情防控要求:

  1.根据江苏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参加现场确认的人员必须做好以下防控工作:提前申领“苏康码”并在进入确认点时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苏康码”、现场扫“行程码”并配合检测体温。

  2.提前下载“南京市栖霞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新冠疫情防控告知暨教师资格认定人员承诺书”(见附件),用A4纸打印,参加现场确认的人员在“承诺书”上签名,“承诺书”交给现场确认的工作人员。

  附件:

  1.承诺书(普通话)承诺书(普通话).doc

  2.承诺书(孕)承诺书(孕).doc

  3.教师资格证书照片粘贴页教师资格证书照片粘贴页.pdf

  4.新冠疫情防控告知暨教师资格认定人员承诺书新冠疫情防控告知暨教师资格认定人员承诺书.doc

  南京市栖霞区教育局

  2020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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