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上半年扬州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审核资料
来源 :考试网 2019-04-12
中审核确认
普通师范生(扬州市内就读的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不包括报中职科目和新增科目的师范生)由所在院校于4月16~18日进行审核(具体审核要求见所在院校通知);
中职科目(报中职专业课、中职实习指导教师的所有考生,不包括中职文化课)和新增科目考生于4月19~20日接受江苏理工学院和江苏第二师范学院网上审核。
其他类别考生须于4月19日~20日参加现场审核。现场审核确认地址在扬州教育考试院(扬州市史可法路199号),严禁他人代为审核确认。
考生现场审核确认时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选择户籍(含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扬州市的考生
(1)考生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籍材料(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港澳台居民提供本人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2)考生本人的学信网(www.chsi.com.cn)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和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四年级及以上学生,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非内地(大陆)高校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书。
(3)凭幼师或中师学历报考的考生,现场确认时须提供学校所在地招办备案的招生录取名册复印件并加盖原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可从原学校复印)。
2.选择人事关系在扬州市的考生
(1)考生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提供考生本人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考生本人的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非内地(大陆)高校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书。
(3)考生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一年及以上的合同原件,以及签订合同的聘用单位近一个月为考生缴纳社保的记录证明(以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相关证明为准)。
(4)凭幼师或中师学历报考的师范生,现场确认时须提供学校所在地招办备案的招生录取名册复印件并加盖原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可从原学校复印)。
3.选择学籍(仅限全日制)在扬州市的考生
(1)考生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提供考生本人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考生本人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
(四)网上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