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苏教师资格证资格认定申报条件
来源 :考试网 2018-03-06
中2018年江苏教师资格证资格认定申报条件
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人员,可以在我省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申报条件 |
江苏教师资格证认定申报条件如下: (一)中国公民(教育部对港澳台地区另有规定的除外),具有江苏户籍或人事关系在江苏或江苏省内普通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或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含全日制在读“专转本”学生)。 1.2014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可于毕业前的最后一学期由所在学校统一向学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相应教师资格,也可由本人凭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原件,回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 2.非师范类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于毕业前的最后一学期,由本人凭学校出具的《推荐表》原件,自愿选择到户籍所在地或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因保研等情况无《推荐表》的应届毕业生,由就读学校出具学籍证明,并注明无《推荐表》原因。 凭《推荐表》或学籍证明申请认定并获得通过的应届毕业生,须在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凭合格毕业证书方可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3.非应届毕业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含全日制在校“专转本”学生)可凭学籍证明和前合格学历自愿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 4.非上述范围内人员(含已毕业但未及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普通院校全日制师范生)可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也可在人事关系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在人事关系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另需提供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一年及以上的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聘用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以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相关证明为准)。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在相应认定机构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并达到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合格标准。 (四)非师范生和2015年及以后入学的师范生应取得有效的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以下简称《考试合格证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和学科应与《考试合格证明》标注的学科和学段一致。2014年及以前入学的师范生只能免试申请与所学专业和学段对应的教师资格。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即,如当年已取得小学语文学科教师资格,则同一年内不能再申请小学其他学科或其他学段教师资格。 点击查看>>中国教育考试网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报名入口 >>点击进入网校 全国统一服务热线:4000-525-585 快速联系通道 |
普通话要求 |
申请人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幼儿园教师和担任对外汉语教学的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语音教师和播音、主持、影视剧表演等专业教师应当达到一级水平。年满五十周岁的申请人员,提倡使用普通话,对普通话证书不作要求。 |
如果你对报考条件中对应的学历要求还不是很清楚明白,你可以参考以下表格中对应的关系:
教师资格证资格认定申报学历要求 | ||
---|---|---|
学历层次 | 师范类 | 非师范类 |
幼儿园 | 中等幼师学历 | 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
小学 | 中等师范学历 | 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
初级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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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
高级中学及中等职业学校 | 高等师范院校 |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
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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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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