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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蒸湘区2020年秋季教师资格证认定公告

来源 :考试网 2020-10-13

  蒸湘区2020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项公告

  为确保我区2020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依法有序实施,根据《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及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和衡阳市2020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项公告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我区2020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2020年秋季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

  二、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

  2.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包括①幼儿园教师资格;②小学教师资格;③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须持有蒸湘区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应在蒸湘区行政区域内。

  3.申请人应当参加相关考试、测试,并达到相应要求。申请认定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的,应当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获得合格证书,且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

  4.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5.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教师资格、小学全科教师资格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申请普通话教师资格和语音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6.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当年在蒸湘区教育局规定的符合条件的医院体检合格证明。

  7.按照《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将符合认定条件的港澳台人员纳入了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受理范围,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8.已受聘于湖南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举办的特殊教育学校盲聋哑学生教学辅导工作岗位人员或特殊教育专业毕业人员,具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持有《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核定的残疾种类为视力残疾、听力残疾(含听力合并言语残疾)、言语残疾之一,可以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

  三、教师资格认定程序

  1.网上申报

  (1)申请人须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2020年10月15日-10月30日)登陆中国教育考试网 ,以下简称网报系统),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

  (2)户籍或居住地在蒸湘区行政区域内的申请人,网上申报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为蒸湘区教育局。

  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内地(大陆)居住所在地向相应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内地(大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向相应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

  (3)申请人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应学历要求,确定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申请人确定任教学科须与报考专业相同。

  (4)申请人应根据网报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一寸电子照片(格式:JPG/JPEG,彩色白底,不大于200K,与粘贴在教师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

  (5)网上申报的时间:2020年10月15日-10月30日。

  2.体格检查

  体检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规定的项目和标准进行。

  凡在蒸湘区教育局申请认定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凭身份证自行选择到衡阳行政区域内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自行下载(请用A3纸张正反两面打印,详见附件1),在体检表上粘贴近期免冠照片(须加盖体检医院体检专用骑缝章)、清晰标注“体检合格”字样并加盖体检医院体检专用章。体检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到现场确认时间结束为止。

  体检要求:①体检当日早上禁食,空腹进行体检。②体检前一天注意饮食,保持充足睡眠。

  3.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20年11月2日—2020年11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2)现场确认地点: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申请材料到衡阳市蒸湘区红湘北路73号蒸湘区教育局组织人事师训股1305办公室进行现场确认,建议戴好口罩,错峰进行认定。

  (3)申请人须提交的材料:

  ①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申请人在教师资格网报系统界面下载打印,A4纸规格,一式2份,同时具有申请人在表内《个人承诺书》上的亲笔签名。)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在有效期内)。

  ③户口簿或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仅限于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

  ④一张一寸近期免冠证件照,与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申报上传的照片一致,请在照片背面写上姓名和身份证后四位数字。

  ⑤体格检查合格证明(按体格检查要求提供体检表)。

  ⑥学历证书。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

  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⑧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须提交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颁发的相应教师资格种类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注:⑥⑦⑧项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校验通过的,不再提交纸质材料,若校验不通过及其它系统暂无法校验,则需提供⑥⑦⑧项原件、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4.专家审查

  蒸湘区教育局成立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

  5.颁发证书

  蒸湘区教育局在规定的时间内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颁发教师资格证书,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将以适当的方式告知申请人不予认定的原因。

  现场领证地点为衡阳市蒸湘区红湘北路73号蒸湘区教育局组织人事师训股1305办公室。

  现场领证时间、领证要求将在蒸湘区2020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问题交流QQ群中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项

  1.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我区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须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如有需要,申请人可提前通过认定机构向湖南省教师资格中心申请开具相关函件。

  3.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五、补充说明

  现就补办教师资格证相关程序及要求说明如下:凡教师资格证认定机构为蒸湘区教育局,需补办教师资格证的人员,须下载填写《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详见附件2),再凭原存档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毕业证、身份证、普通话等级证到我局组织人事师训股申请办理。申请补全教师资格证所载信息或更正错误信息,请下载填写《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备案表》(详见附件3),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到我局组织人事师训股申请办理。我区今年秋季的补证换证和信息更正办理时间为2020年10月12日至11月13日。

  六、咨询方式

  1.各位申请人如对相关事宜有疑问,请上班时间咨询。

  咨询电话:0734-8827560

  2.请各位申请人务必加入QQ群。

  群名称:蒸湘区2020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问题交流群

  QQ群号:1072662878

  附件:附件1: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

  附件:附件2: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

  附件:附件3: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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