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秋季长沙市芙蓉区教师资格证认定通告
来源 :考试网 2020-10-12
中2020年秋季长沙市芙蓉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告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湖南省2020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以及长沙市教育局《2020年秋季长沙市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告》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际,现将2020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受理对象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
2.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以下简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在读研究生)应在芙蓉区行政区域内。
3.申请人达到取得《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的条件。
4、受理范围: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二、申请步骤
受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分四个阶段。
(一)中国教师资格网网上申报阶段(10月15日-10月30日)
1. 申请人须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中国教育考试网,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一寸电子照片(格式:JPG/JPEG,彩色白底,不大于200K,与附件3要求的照片同版;通讯地址、电话号码请务必详细准确,认定申请表、教师资格证书将通过邮寄送达,并由本人签收。认定申请表需放入申请人档案中,请申请人妥善保管)。
2. 申请人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应学历要求,确定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申请人确定任教学科须与报考专业相同;2015年12月30日之前入学的各级各类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包括全日制教育硕士)可不需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申请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的任教学科(申请材料详见附件1)。
3. 网上申报时,仍须选择现场确认点。申请人应根据户籍、居住地或就读学校地址选择所在区县(市)教育局为现场确认点。
(二)政策咨询、体检阶段(10月26日-11月4日)
1.政策咨询。申请人如有政策疑问,可至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现场咨询或电话咨询,确定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咨询电话:89965844,咨询地点:芙蓉区政务中心三楼304-2审批一科。
2.体检。申请人应在11月4日前到到芙蓉区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结果由医院送达行政审批服务局,不需本人领取。指定医院如下:武警湖南省总队医院(岳麓区溁湾镇枫林一路222号,0731-88639193)、长沙市第一医院(开福区营盘路311号,0731-84667602)、长沙市中心医院(雨花区韶山南路161号,0731-85667926)、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长沙市雨花区韶山中路95号,0731-89669288)、长沙泰和医院(开福区芙蓉北路529号,0731-88518508)(由申请人任选其一)。
(三)网络办理提交资料阶段(11月7日-11月15日)
1.申请人须在11月7日-11月15日登录长沙市一网通办平台,先点击“我要办理教师资格证”(可搜索“教师资格”),再选择相应的区县(市)为办理地点(与网上申报时选择的现场确认点一致),然后按照系统提示要求通过实名认证并提交材料(材料清单详见附件1,请注意凡使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进行申报的,都应选择非师范类)。如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工作人员将发起补正程序,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重新补齐材料,请申请人在一网通办平台上关注相关办理进度。系统提示申请完成后,即完成了原“现场确认”工作,不需要再到行政审批服务局窗口申请。请申请人记录受理编号,方便查询。
2.申请人如在网上办理确实无法完成,可带相关材料原件和电子寸照前往现场确认点(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政府(人民东路189号)政务大厅 11号窗口,可乘长沙市内131、702、122、130、168、317、503、809、707、915路公交车,地铁5号线到“芙蓉区政府”站下车至芙蓉区政务服务中心)进行现场资料提交办理。现场提交资料时间为11月9日-11月13日正常上班时段。
(四)网上审查、颁发证书阶段(11月16日-12月4日)
1.芙蓉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申请人的材料进行网上审查认定;长沙市教育局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人的材料进行网上审查认定,并作出是否通过的结论。
2.申请人可通过一网通办平台查询认定结果和邮寄状态,在秋季认定工作完成后,高中段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将通过长沙教育信息网、初级中学及以下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将通过长沙芙蓉区政府官网首页“通知公告”栏目进行公示,公示完成后才会进行证书邮寄。申请人请注意浏览相关网站或登录一网通办平台了解自己的申请办理情况,我局将不再通过其它途径进行告知或通知。
3.我局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暂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除外)制作教师资格证书,并与申请书一同邮寄(EMS)送达,请确保网上申请时填写的地址和联系方式真实有效。证书和申请书须申请人本人签收(EMS需本人接收电话才会送达,请申请人在相应时间段注意接听陌生电话,以免延误错失)。
三、补证补表:
1、补证补表需提供的材料(附件3)
(1)《湖南省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一式二份;
(2)本人近期一寸照片一张;
(3)原《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加盖档案部门公章);
(4)如原《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遗失,则另填写一式二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2、补证补表申请时间:与秋季教师资格现场确认时间相同。提交资料地点: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政府(人民东路189号)政务大厅 11号窗口。
长沙市芙蓉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0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