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十堰市教育局:致中小学教师资格证十堰考区考生的一封信
来源 :十堰市教育局 2021-02-25
中十堰市教育部发布了《诚信应考 平安赴考——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十堰考区考生的一封信》,具体内容如下:
各位考生:
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2021年3月13日举行,十堰考区报名11414人、20767科,设立考点5个,分别为十堰市一中考点(茅箭区五堰北街17号)、十堰市二中考点(地址茅箭区老虎沟路22号)、十堰市车城高中考点(地址茅箭区发展大道中路266号)、十堰高级职业学校考点(地址茅箭区文华路6号)、十堰市职业技术(集团)学校考点(地址茅箭区丹江路26号)。
各考点考试类型安排情况:十堰市一中考点安排的是“幼儿园”、“小学”类型;十堰市职业技术(集团)学校、十堰市车城高中考点安排的是“小学”类型;十堰市二中、十堰高级职业学校考点安排的是“初中、高中及中职”类型。
为确保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安全、有序、顺利进行,市招生考试院特对广大考生作出以下提醒和倡议:
一是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到平安赴考。当前,疫情仍在全球蔓延,国内零星散发病例和局部暴发疫情的风险仍然存在,夺取抗疫斗争全面胜利还需要付出持续努力。希望大家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在工作和生活中自觉遵守常态化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做好个人防护。考前尽量减少非必要出行,特别是不前往风险地区。请您从考前14天开始,坚持每天测量并记录个人体温和健康状况,并按要求对健康情况作出声明;充分做好考前准备,顺利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须持《二代身份证》、《准考证》、《考生健康情况声明书》进入考场,“两证一声明”缺一不可。考生用笔自备。请大家于2月27日前在国家教育考试报名平台下载《考生健康情况声明书》填写相关内容(见《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资格考试笔试(湖北考区)报名公告》附件4、5),《考生健康情况声明书》在考试当天入考场检查时必须上交(每科一张)。请于3月8日—13日期间登录报名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并仔细阅读《考生须知》,熟悉所在考点地址和乘车路线,全程做好个人防护,按时参加考试。考试期间积极配合考点防疫管理,佩戴好口罩,接受体温测量,不隐瞒个人身体健康异常状况,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考试过程中如有身体不适,应及时向考点工作人员提出,听从考点专业医护人员安排。
二是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做到诚信应考。2019年9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关于办理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法释〔2019〕13号),明确了国家考试中作弊的定罪量刑标准: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在校生参与代考等作弊的,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在职人员参与作弊的,将通知其所在单位,由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考试作弊涉嫌违法的,一律交由司法部门处理。在国家教育考试中的违纪舞弊信息将作为不良信用记录纳入个人征信系统,会对参军、招工、报考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岗位、报考各类专业技术资格、申请贷款等各项活动产生严重影响。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教师资格考试是国家选拔未来教师的考试,不仅是知识水平的测试,更是道德品质的测试,在考试中违纪舞弊,既是道德良知的丧失,对考试公平的亵渎,也是对法律的挑战。
考试期间,市招生考试院将联合宣传、公安、网信、无线电管理等部门开展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在考点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类违纪舞弊行为。我们倡议:全体考生自觉抵制兜售、贩卖作弊器材、试题或答案及代替考试等各类舞弊行为;进入考场时不携带计时工具(如手表)、电子存储设备、手机及其它无线电通讯工具;严格按答题要求作答,交卷时不要带走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否则按违纪舞弊处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守法应考,共同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性和权威性。
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努力,全面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平安赴考、诚信应考,努力营造安全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衷心祝愿大家考试顺利!
十堰市招生考试院
2021年2月23日
原文地址:http://jyj.shiyan.gov.cn/zwdt/tzgg/202102/t20210224_325739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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