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秋季黑龙江克东县教育局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认定公告
来源 :克东县教育局 2020-09-22
中按照国家、省统一要求,我县将开展2020年秋季面向社会认定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范围和对象
凡户籍、居住证(有效期内)在克东县行政区域内、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5周岁,以申请认定时间为准)的中国公民,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符合以下条件者可以网上申请报名,并在克东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参加国考合格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3年有效期内)的人员。
(三)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申请语文学科者普通话等级要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四)经指定医院体检合格。
(五)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条件,具体如下: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人员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必须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报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应具有大学本科学历。申请此类教师资格人员请选择齐齐哈尔市教育局作为认定机构,具体认定程序和要求,请详细查阅齐齐哈尔市教育信息网中的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并按其要求操作。
二、认定程序及要求
(一)时间安排
1.网上申报时间:2020年9月15日--9月27日
2.体检时间、地点:2020年9月27日--30日,克东县人民医院体检科,具体体检程序请按医院体检指南操作进行。(体检前空腹。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人员填写附件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填写附件2。体检表反正面打印,体检表中1--3栏内信息由本人填写,粘贴照片、加盖体检医院骑缝章后,按医院要求逐项进行体检,体检结束后将体检表送回体检科,由教育局统一领取体检结果)。
3.现场确认时间、地点:2020年10月12日--10月16日,克东教育局人事股(我县只受理教师资格认定种类范围: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4.全省统一审核认定时间:11月2日--11月30日
(二)网上报名。
1.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请报名。
2.核对所填网上报名信息。信息确认无误后,签署已下载打印的《个人承诺书》,正楷字体签字,字迹要清晰,拍照后按网上要求程序上传。
3.信息(含电子照片)提交成功后,系统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时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4.报名结束以后,请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如报名后发现网报信息仍有错误,可在报名日期结束前进行信息修改,修改信息后一定要在系统内重新提交。
5.如因申报人错报、漏报或迟报信息,申报提交不成功或信息错误,导致不能认定相应教师资格的,责任自负。有意提供不实或虚假信息的,依据个人诚信相关规定予以相应处罚。
(三)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申请人本人需提供以下材料,全部材料需用A4纸打印或复印。
1.档案袋。申请人自备档案袋(规格325×240毫米),档案袋上粘贴好自行下载打印的封面(见附件3)。现场确认前,申请人自行在封面上填写好姓名、报名号、申请种类等要求的内容。
2. 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证书粘贴纸质照片。现场确认时带一张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电子照片同底板的纸质版2寸彩照(正面免冠、蓝色或白色背景,背面要注明报名号、申报学科和姓名)。
3.符合申请教师资格种类的毕业证书原件(经国家教师资格认定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可不提交)和复印件。
4.《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人在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自行彩色打印(经国家教师资格认定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可不提交)。
5.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将带有公安部门公章和住址的户口本首页和载有本人姓名的页面复印在1张A4纸上);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经国家教师资格认定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可不提交)和复印件,二级乙等及以上合格;语文及对外汉语教师需要二级甲等及以上合格。
三、有关政策和要求
1.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统考笔试单科成绩2年有效;笔试和面试均合格后获得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3年有效。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成绩是考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
2.我县教师资格证书和申请表领取时间要根据省厅发放教师资格证书时间确定,具体领取日期与地点电话通知。领取教师资格证书时要携带本人身份证,按通知指定的时间与地点领取。
3.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在现场确认时间段内错时错峰、合理安排到现场确认时间;在进入认定机构时要按要求自觉做好扫码、测温、戴口罩、登记等事项;在确认现场保持肃静和有效间距,自觉排队。
附件1.黑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pdf
附件2.黑龙江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附件3:教师资格认定档案袋封面
克东县教育局
202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