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上半年河北唐山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
来源 :唐山市教育局 2019-06-12
中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教育局、相关院校: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河北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实施方案》(冀教师[2013]9号)和《关于河北省2019年上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冀教资函[2019]2号)精神,结合我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际,现将我市2019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申请认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需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一)已取得学历证书的已毕业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唐山申请认定。
1.具有唐山市户籍;
2.持有唐山市有效期内居住证。
(二)学校所在地在唐山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在读专接本学生、在读研究生。
(三)唐山师范学院玉田分校、唐山市职业教育中心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2019年应届毕业生。
(四)在唐山居住、就读或在唐山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无犯罪记录,可在唐山申请认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基本条件
(一)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师范类毕业人员应当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人员应当具备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其中对确有特殊技艺,且获得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机关颁发的高级技术等级证书的人员,经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申请认定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可适当放宽到高中毕业学历。
(二)其它条件
1.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面试,获得教育部考试中心下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2.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取得相应等级证书(申请语文学科普通话等级要求为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
3.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要求及《河
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加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4.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网上报名的时间及方式
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教师资格认定统一实行网上申报的方式。
1.网上报名时间
2019年5月27日—2019年6月17日,网站开放时间为每天的7:00-24:00。
2.网上报名方式
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红色入口>,首先完成帐号注册,之后登录申报系统完善个人身份信息,最后选择教师资格认定业务模块完成网上申报工作。
申请人网上报名时认定机构需选择“唐山市教育局”,认定确认点需根据本人实际情况按本文件第五条如实选择。申请人务必在
指定时间内到指定的网址申请认定报名,网报时间到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四、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安排
(一)确认时间安排
1.唐山师范学院确认点现场确认时间为:2019年6月13-19日(周六周日除外)。
2.其它确认点现场确认时间为:2019年6月13-18日(周六周日除外)。
(二)确认地点安排:
已毕业人员,户籍或居住证在唐山市所属各县(市)区,到本人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现场确认(其中芦台、汉沽的申请人可到户籍归属地现场确认,也可到丰南区教育局现场确认;高新区的申请人到路北区教育局现场确认;南堡的申请人到曹妃甸区教育局现场确认;海港区的申请人到乐亭县教育局现场确认)。
唐山师范学院、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唐山师范学院玉田分校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到本校确认点确认。其它在唐高等院校符合认定条件的应届毕业生、专接本学生、在读研究生一律在学校所在地的县(区)教育局确认点确认。
现场确认环节需本人亲自到场确认,不可由他人代办。
五、现场确认须提交材料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
2.根据申请人实际情况需提供以下材料中的一项:户籍在本市
的已毕业人员需提供户口簿(本人页)原件;持有本市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已毕业人员需提供居住证原件;学校在本市的应届毕业生、在读专接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无法通过在线学籍验证的和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3.毕业证书原件。
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如不能通过学信网进行电子信息比对,还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或《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河北省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对学历验证不做要求,只需提供毕业证原件即可。
(现场确认时尚未取得相关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对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取得毕业证书后持毕业证原件到相应的认定机构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4.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自行打印,认定系统能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
5.认定系统无法验证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的,需现场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6.加盖唐山市指定体检医院公章并显示为体检合格的《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体检表当次有效。
7.近期淡蓝色,白色或红色背景,免冠无头饰正面一寸证件照片1张(与网上申请认定报名电子照片同版),背面注明姓名、报名号、身份证号,制作发放教师资格证书时使用。
8.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须提交相当助
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各确认点现场审核后,将所有证件原件退还申请人,将需要上交的资料装入档案袋,并在档案袋上粘贴《2019年上半年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材料封面》。
各县(市)区教育局及相关院校要高度重视现场确认工作,严密组织、认真审核,要认真比对相关信息,认真察看申请人提交的证件是否真实有效,仔细审核提交的照片是否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的照片为同一版本。不得出现错审、漏审等技术性错误,更不得出现弄虚做假、降低审核标准等原则性问题。
六、体检安排
体检时,申请人持贴有与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同版照片的《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体检表需A4纸双面打印)一份,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结果当次有效。(体检时间、体检医院及体检表请于5月20日以后登陆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站查看下载)。
七、审核认定
现场确认结束后,由市教育局负责申请材料的审核认定工作。
各确认点要填写《2019年上半年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汇总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所有申请材料和相关表格于6月21日前报送唐山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
八、证书发放
市教育局负责全市所有上报材料的审核工作,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打印、制证、验印及照片的粘贴工作,各县区及相关院校现场确认点负责证书及申请表的发放,申请人可于7月下旬登录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站查看证书发放时间,也可添加微信公众号“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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