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2019上半年教师资格证认定条件
来源 :考试网 2019-04-26
中根据“海南2019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认定通知 ”可知,海南2019上半年教师资格证认定条件如下:
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应当具备《教师法》及《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相应学历,具体如下:
教师资格种类 |
相应学历 |
幼儿园和小学 |
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
初级中学 |
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
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 |
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
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 |
中专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
(三)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的相应标准:
任教学科 |
相应普通话水平等级 |
普通话和语音相关 |
一级 |
语文和对外汉语 |
二级甲等以上 |
其他任教学科 |
二级乙等以上 |
(四)应当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五)按照《海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项目要求,具有符合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县级及以上医院或省内注册的体检中心(医院)体检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