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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招生考试院: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知

来源 :广西招生考试院 2022-08-05

广西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通知安排,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以下简称笔试)于8月26日起开放注册9月2日至5日报名10月29日考试。为做好我区笔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请考生认真阅读知晓后再报考。

公告有关内容以问题解答形式录入“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https://jz.gxeea.cn:8083,下同),考生在报名过程如有疑问可登录平台检索关键词查询了解。

一、报考条件

(一)同时符合以下1-5项条件的考生,可在我区选择任一考区报名参加笔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1)具有广西壮族自治区户籍。

(2)持有有效期内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

(3)在广西区内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在校生。

(4)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 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4.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5.符合以下学历要求: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大专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大专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以及初级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报考高级中学以及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报考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未具备上述学历条件的全日制在校生,如符合以下情形的,可按就读的学历层次报考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考试:在校三年级及以上本科学生、大专(含五年一贯制、“3+2”、三年制)毕业班学生、专升本本科阶段学生。除此以外的其他年级学生不得报考。

(二)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学前教育专业及其他专业所有在读学生,或只具备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学前教育专业及其他专业毕业证书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除外)。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1.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

2.被撤销教师资格未满5年的。

3.被给予不得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处理且期限未满的。

(四)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实施免试认定改革的高等学校应根据培养目标分类对本校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开展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考核合格的2021届及以后年份毕业生可凭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结果,免考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部分或全部科目。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实施免试认定改革的高等学校根据培养目标分类对师范生开展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考核合格的2022届及以后年份毕业生可凭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结果,免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是否符合免试认定改革条件,可咨询所就读学校。

根据自愿原则,符合免试认定改革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也可自行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二、时间安排

注册时间:8月26日9:00起

报名时间:9月2日8:00至5日18:00

报名信息审核截止时间:9月7日18:00

交费截止时间:9月8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10月25日至29日

报名信息更正申请截止时间:10月25日17:00

考试时间:10月29日

成绩公布时间:12月9日起

三、报名事项

(一)注册。

所有考生笔试报名时须先注册,注册时间为8月26日9:00起,考生通过电脑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下同)“报名系统→广西”(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输入本人手机号码,获取短信验证码进行注册。每个手机号码只能注册1次,如考生手机没有收到短信验证码,可以拨打电话4007797255咨询解决。考生在报名系统填写的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用途为找回密码和接收重要信息等,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慎重更换。

(二)报名。

考生须在9月2日至5日登录报名系统,正确选择考区(百色平果考区仅接受幼儿园、小学类别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报考类别、考试科目进行报名。考生应对本人报名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如让他人、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等单位代为报名,或填报信息有误、不符合报考条件,造成不能认定教师资格等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承担,交纳的报考费不予退还。

(三)报名信息审核。

报名信息的审核结果不进行短信或电话告知,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须自行关注报名系统的审核状态。审核通过即可交费,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须在审核截止时间前按要求填写正确的信息,并重新选择考区、报考类别、考试科目,再次成功提交报名信息,恢复“待审核”状态。未按时间要求提交正确报名信息和缴费的将视为放弃报名,不安排补报名。

(四)问题解答。

报名过程有关事项说明和常见问题解答请考生详细阅读附件1;如需咨询请联系所报考区的各笔试单位,具体联系方式见附件2。

四、考试事项

(一)打印《准考证》。

报名系统于10月25日至29日开放《准考证》下载打印。请考生尽早打印《准考证》,认真检查《准考证》个人信息,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的重要凭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

《准考证》姓名与身份证姓名不一致会导致考生不能参加考试,无法进行教师资格认定。考生如有更改姓名、姓名输入错误(如:悦--悅,黄--黃,姬--姫,采--釆,畲--畬)、或必须更换照片的情况,均须在报名信息更正申请截止时间(10月25日17:00)前向本人参加笔试的考点所属主管单位提出更正申请,逾期不再受理。除姓名、照片两项信息外,其他信息不需更正。

(二)考试要求。

考生要提前了解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和本人所在考区发布的防疫政策和要求,认真阅读和知悉考场规则(附件3)、《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参加考试时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监考员管理,进入考场时接受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

考生参加考试的有效身份证件为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报名时使用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 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过期证件以及其他形式的证件和身份证明都不能作为参加考试的有效证件。考生考前应注意检查有效身份证件,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的应及时补办。

(三)考试时间。

时间/科目

/类别

10月29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幼儿园)

101

保教知识与能力

102

小学

综合素质(小学)

201和201A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202和202A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中学)

301和301A

教育知识与能力(中学)

302和302A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03—317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03-415、418

中职文化课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四)违规处理。

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认定和处理。如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作弊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等一并进行处理。情节严重者,如在考试过程中有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的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成绩查询和复核

12月9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笔试成绩有异议,可自成绩公布之日起10日内,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自行申请成绩复核,逾期将不再受理。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负责汇总考生信息上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负责成绩复核,只复核考生的分数是否存在统计错误,不提供评分细则,不提供查卷和重评。

六、其他事项

(一)有关此次考试的信息会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s://www.gxeea.cn/,下同)、“柳园清风”微信公众号、“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上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其他未尽事宜,可联系各笔试单位咨询。

(二)考生如需了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等信息,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查阅广西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通知,或咨询当地教育行政机构。

附件:1.报名事项说明和常见问题解答

2.各考区笔试单位联系方式

3.考场规则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22年7月31日

附件1

报名事项说明和常见问题解答

一、报名事项说明

(一)报名流程。

(二)浏览器选择。

考生报名使用的电脑浏览器,可选择搜狗浏览器(兼容模式)、QQ浏览器(内核模式请选择“总是使用IE内核”)、IE系列浏览器(版本需为IE10以上)。如多人使用同一台电脑报名,为避免信息错误,一次只登录一个人的账号报名,报名结束关闭浏览器后再进行下一个人的报名。

(三)注册。

所有考生(含已参加过考试的考生)须注册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注册不影响已获得的笔试和面试成绩。

(四)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在报名系统里填写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必须与本人身份证的姓名和号码一致,如不一致将造成不能参加考试和进行教师资格认定。考生应仔细检查姓名是否有字母、标点符号、同音字、异体字(如:悦--悅,黄--黃,姬--姫,采--釆,畲--畬)等情况。

(五)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

考生在报名系统填写的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用途为找回密码、接收重要信息等,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

(六)居住证。

考生如非广西户籍、非广西高校的在校生,但要在广西报名的,须已取得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尚在办理而未取得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的、或仅取得《流动人口临时居住证明》的均不符合报名条件。无居住证的请在“有无居住证”选择“无”。

(七)是否在校生。

1.在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全日制在校生应选择“是”,并按照就读的学历层次选择报考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考试。“最高学历层次”及“当前年级”按当前就读的学历层次和年级如实填写,“学校名称”填写就读学校的规范全称,“学习形式”选择“普通全日制”,选择“其他”可能造成审核不通过。

2.其他考生如未在高校就读的、成人教育和自学考试等非全日制在读的,应选择“否”,并按照已经取得的学历层次选择报考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考试。“最高学历层次”填写已经取得学历证书的学历,“毕业学校名称”可填写毕业时的学校名称,也可以填写学校目前的规范全称(建议填写学校目前的规范名称)。

(八)科目选择。

1.音、体、美专业考生在报名时可选报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即选报“综合素质(音体美专业)”(相应科目代码为201A、301A),“教育知识与能力(音体美专业)”(相应科目代码为202A、302A)。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已获得科目201、202、301、302的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的合格成绩;但科目201A、202A、301A、302A的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的合格成绩。

2.广西初中、高中和中职文化课类别面试增设了“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特殊教育”4个科目。计划面试报考这些科目的考生,在笔试报名时选择相应的公共科目201、202或301、302即可,不需要报名《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九)考区选择。

此次笔试共设18个考区,分别为:南宁、南宁五合、南宁武鸣、柳州、桂林、桂林雁山、梧州、北海、防城港、钦州、贵港、玉林、百色、百色平果、贺州、河池、来宾和崇左。其中百色平果考区仅接受幼儿园、小学类别的报名。

考生可任意选择一个考区(即考试地点所在地)报名,但报名交费完成后不得更改考区。

由于近年来报考人数增幅较大,如市政府所在地的考点不能满足考生考试需求,我区将启用县级备用考点,随机安排部分考生到县级考点考试。

(十)报名信息审核。

报名信息实行网上审核,审核结果不进行短信和电话告知。系统审核时将考生填报的个人有关信息与我区政务大数据进行对比,正常情况下报名系统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的48小时内给出审核结果,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登录系统自行关注和查看。审核时限以考生最后一次提交报名信息起计算,如考生信息无修改请不要取消、反复提交报名信息。如超过48小时仍为“待审核”状态的,可联系考区笔试单位咨询。

考生应在“笔试报名信息”查看审核结果,状态为“待审核”为未进行审核,“待支付”为审核通过,“审核未通过”为未通过审核。

考生报名信息通过审核仅表示考生可以参加本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只是具备教师资格认定的条件之一,教师资格认定所须的其他条件请考生自行查询了解。

(十一)审核未通过须重新报名。

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须在审核截止时间前,仔细检查核对个人信息,按要求正确填写,并重新选择考区、报考类别、考试科目,再次提交报名信息,状态显示为“待审核”才表示重新提交成功。超过审核截止时间仍未提交正确信息的将视为放弃报名,不安排补报名。

(十二)交费。

审核通过的考生即可在报名系统中支付考试费。考试费只能网上支付,不安排现场交费。审核通过但逾期不交费的考生将视作自动放弃报名,不安排补交费。

交费前请先核对报考的信息是否有误,完成交费后即报名成功,不能再修改考试科目和考区。

考试收费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改革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桂价费〔2016〕79号)及“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收费标准为70元/科。

(十三)发票申领。

报名成功的考生需要考试费发票的,可自行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开票信息申请”网站(https://bill.gxeea.cn:8089/rikimaru/externalSystem/teacherWritten)填写有关信息申领。考生应于当次考试结束前申领发票,逾期将不能再申领。不申领发票不影响考生参加考试。

二、常见问题解答

(一)注册时未到到短信验证码。

注册时考生要输入本人的手机号码,获取短信验证码进行核验。每个手机号码只能注册1次,如考生手机没有收到短信验证码,可以拨打电话4007797255咨询解决。

(二)注册时提示身份证号码已被注册。

可能有两种情况:一是本次报名期间,考生已经注册。这种情况考生可直接选择“广西”端登录,如忘记密码,使用手机号码或邮箱等方式自助找回。二是身份证号码被他人注册,或者在同一台电脑与多名考生进行注册,造成信息混乱,这种情况须与各笔试单位联系解决。

(三)登录时提示未注册。

可能是考生输入的身份证号码与注册时输入的不一致,或是登录前尚未进行注册。

(四)身份信息变更。

考生如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更改了姓名,须将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本人页、申请书(写明申请更正事项、联系方式及手写签名)等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jszg@gxeea.cn,由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核后统一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办理。考生须于下次面试报名(即12月7日17:00)前报送更正申请材料,否则可能因来不及办理造成无法报名当次面试。因个人填报错误等其他原因(无法提供户口本或公安部门出具的其他更名证明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更正。

(五)报名信息填写有误。

考生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为报名的关键信息,报名成功后发现这3项信息有误的,请联系考区笔试单位核实情况后予以更正。其他信息为非关键信息,不予受理更正(非关键信息不影响后续的考试和教师资格认定)。

(六)审核通过后无法交费。

可能是电脑浏览器或网络的原因,考生可更换电脑浏览器,或避开网络繁忙时段进行交费。如还不能解决请拨打客服电话(工作日8:30-12:00、13:00-17:00)。

(七)重复交费。

重复交费的金额将在报考结束后约10个工作日原路退回。一般退回第二次交费的金额,请考生注意查收。

(八)常见审核不通过的原因。

1.照片审核不通过。

考生应上传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面部尽量较少使用软件修饰。

照片审核不通过常见的原因有:照片非白底(或者背景为白墙,但亮度不够,显示为灰色)、头部(包括头发)因剪裁比例不合适占画面比例过大或过小、面部不正(如俯拍、仰拍、侧脸)、面部修饰过多等。

2.学历不符合。

考生应具备符合报名条件规定的学历要求。常见学历不符合的原因有:只具备中职学历的考生报名除“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以外的类别;“学习形式”和“最高学历层次”选择“其他”;军校毕业、境外大学毕业、毕业后更改过姓名、取得毕业证时间较早等情况,在学信网无法直接查到学历信息。

考生如为军校毕业、境外大学毕业以及毕业后更改过姓名等在学信网无法直接查到学历信息的,请在“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上传证明材料进行预审。

3.年级不符合。

年级不符合的主要原因有:非全日制在校生在“是否在校生”选择“是”;考生不符合报名条件规定的年级;学校名称填写错误;考生为研究生或本科第二学位刚入校尚未建立学籍;考生的姓名与学籍网登记的姓名不一致;学籍网登记信息有误等。

考生如有研究生或本科第二学位刚入校尚未建立学籍、或修改了姓名等原因在学籍网查不到考生信息、学籍网信息与本人报名信息不符等情况,可在“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上传证明材料进行预审。

研究生和本科第二学位在读的考生,如具有广西户籍或居住证的,可按非在校生身份报考,对考试及教师资格认定无影响。

4.没有广西户籍或居住证。

非广西高校在读的考生,要在广西报考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已取得广西户籍或居住证,正在办理但未取得相应证件的不符合报名条件。

因报名审核使用的相关数据可能存在更新不及时或错误等情况,考生如确已取得广西户籍或居住证,但审核未通过,请在“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上传本人证件照片进行预审。

(九)非师范生报考问题。

非师范生可以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五条规定,国家鼓励非师范高等学校毕业生到中小学或者职业学校任教。目前为止没有不允许非师范生报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政策规定。

(十)复习资料问题。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不指定教材,各考试承办机构也不举办培训,考生可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下载各科目的《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资料自行复习备考。

(十一)笔试成绩问题。

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具体有效日期公布在成绩单上,考生可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自行查询。笔试成绩全国范围内有效。考生在多地、多次报名同一科目考试都会有成绩记录,相互之间不影响。考生在面试报名时,只要有相应的笔试合格成绩处在有效期内即可。

附件2

各考区笔试单位联系方式

考区

单位名称

地址

南宁

广西大学

南宁市大学东路100号广西大学新东园继续教育学院212办公室

广西民族大学

南宁市大学东路188号广西民族大学教务处

南宁师范大学

南宁市明秀东路175号南宁师范大学行政楼307室

广西财经学院

南宁市明秀西路100号广西财经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广西职业师范学院

南宁市大学东路105号广西职业师范学院继续教育部

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

南宁市大学东路176号

南宁学院

南宁市邕宁区龙亭路8号南宁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学院

南宁市江南区友谊路55号

南宁师范大学师园学院

南宁市江南区明阳大道15号

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南宁市大学东路101号广西机电职院教务处考务科

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南宁市西乡塘区罗文大道33号

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

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东路168号

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南宁市青秀区青山路14号

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广西南宁市科园大道39号

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南宁市兴宁区昆仑大道8号

南宁市招生考试院

南宁市民生路维新街南一里9号

南宁

五合

南宁师范大学

南宁市明秀东路175号南宁师范大学教务处

广西外国语学院

南宁市青秀区五合大道19号校门口创业园二楼

南宁

武鸣

南宁师范大学

南宁市明秀东路175号南宁师范大学教务处

柳州

广西科技大学

柳州市城中区文昌路2号广西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柳州职业技术学院

柳州市鱼峰区社湾路30号行健楼继续教育学院

柳州市招生考试院

柳州市红锋路15号

桂林

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

桂林市七星区育才路15号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桂林市七星区金鸡路1号

桂林理工大学

桂林市建干路12号桂林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桂林航天工业学院

桂林市金鸡路2号

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桂林市临桂区飞虎路9号桂林师专办公楼4楼421教务处考务科

桂林市招生考试院

桂林市秀峰区解放东路6号203办公室

桂林

雁山

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

桂林市雁山区雁中路1号

桂林理工大学雁山校区

桂林市建干路12号桂林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南宁理工学院

广西桂林市雁山区雁山街317号

梧州

梧州学院

梧州市富民三路82号梧州学院行政办公楼三楼考务科

梧州市招生考试院

梧州市新兴二路5-4号四楼

北海

北海市招生考试院

北海市广东南路市教育局4楼

北海职业学院

北海市西 藏路48号北海职业学院培训中心

防城

防城港市招生考试中心

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万山路500号市教育局10楼

钦州

北部湾大学

钦州市滨海大道12号行政楼202教务处考务管理科

钦州市招生考试院

钦州市新兴路26号

贵港

贵港市招生考试院

贵港市金港大道1066号教育局大院

玉林

玉林师范学院

玉林市教育东路1303号玉林师范学院办公楼213室

玉林市招生考试院

玉林市香莞路11号

百色

百色学院

百色学院澄碧校区行政楼433室

右江民族医学院

百色市城乡路98号右江民族医学院教务处教务科

百色市招生考试院

百色市右江区城北二路33-2号

百色

平果

平果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百色市平果市马头镇体育北路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三楼(龙景世家1号门对面,平果市教育局旁)

贺州

贺州学院

贺州市西环路18号贺州学院西校区行政楼后楼233

贺州市招生考试院

贺州市贺州大道50号

河池

河池学院

河池市宜州区龙江路42号河池学院西校区实训楼1312室

河池市招生考试院

河池市金城江区教育路105号河池高中科教楼五楼

来宾

广西科技师范学院

来宾市铁北大道966号广西科技师范学院科教楼815室教务处教务科

来宾市招生考试院

来宾市华侨大道505号

崇左

广西民族师范学院

崇左市江州区佛子路23号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崇德楼307室

广西城市职业大学

崇左市江州区骆越大道1号广西城市职业大学行政楼304

备注:中学或中职考点的笔试主管部门为市招生考试院。

附件3

考场规则

一、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准考证》(正、反两面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有效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 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

二、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2B铅笔、黑色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进入考场。严禁携带计算器、书籍、资料、具有无线接收或发送功能的设备(如手机、电子手环、蓝牙耳机等)、手表(包括机械表、石英表等)、电子存储设备等非考试物品进入考场。非考试物品应放置在指定的非考试物品暂放处。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三、考生入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考生进入考场后对号入座,将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放在课桌的左上角。

四、考生拿到试卷、答题卡后,先核查试卷、答题卡与本人报考的类别、科目、试卷页数、大题数是否相符,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考生遇到试卷分发、装订错误或试题字迹印刷不清等问题应举手与监考员联系。凡涉及试题含义的,监考员一律不予解答。

核对无误后,在指定位置处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并在答题卡指定区域粘贴条形码。

五、考生在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迟到15分钟以上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考生未经监考员同意擅自离开考场的,按违规处理。考生不论以任何理由离开考场后都不得重返考场。

考场内时钟的时间仅供参考,具体时间以考点统一指令为准。

六、考生应使用黑色签字笔在答题卡规定的区域内答题,在规定区域外和其他纸张上作答的一律无效。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不得在除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外任何地方涂写与考试有关的内容(如《准考证》、一次性纸巾等)。

七、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监考员有权对考场内发生的问题按规定进行处理,如实填写“考场情况记录表”和“考生违规情况登记表”,并要求违规考生在“考生违规情况登记表”上签名确认。

八、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并将试卷、答题卡按页码顺序整理好放在桌上,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不得携带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离开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九、考生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进行处理。如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原文地址:https://www.gxeea.cn/view/content_1160_2838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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